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各計劃單列市漁業主管局,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推動綠色發展、加快發展方式轉型升級的戰略部署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的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經國務院同意、十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相關要求,我部決定在“十四五”期間組織實施生態健康養殖模式示范推廣、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水產養殖用藥減量、配合飼料替代幼雜魚和水產種業質量提升等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以下簡稱“五大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五大行動”重要意義
實施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是支撐服務水產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要切入點,也是做好水產品穩產保供、加快補齊水產養殖業發展短板的重要抓手,對保障國家食物安全和水產品有效供給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漁業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加大對“五大行動”的支持力度,逐步推動水產養殖主產區“五大行動”全覆蓋。到“十四五”末,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得到廣泛應用,養殖尾水基本實現資源化綜合利用和達標排放,水產養殖用獸藥使用量大幅下降,配合飼料替代率顯著提升,水產優良品種覆蓋率明顯提高,助力水產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人民群眾對優質水產品的需求得到滿足,優美養殖水域生態環境基本形成,水產養殖業轉型升級目標基本實現。
二、明確目標任務,推進“五大行動”落實落地
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多措并舉打好“組合拳”,推動“五大行動”骨干基地(名單由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另行公布)擴增行動內容、提升質量水平,實施內容除配合飼料替代幼雜魚行動需根據養殖品種酌定外,其他行動內容要實現全覆蓋。高標準打造一批代表性好、展示度高的示范樣板;制定一批區域適用性好、可操作性強的技術規范;宣傳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案例。
(一)開展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廣行動。堅持以發展生態健康養殖、促進水產品質量效益提升為目標,因地制宜推廣多種形式的生態健康養殖模式。組織科研、教學、推廣等部門總結提煉各種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形成標準化養殖技術規范。通過宣傳培訓、交流研討和現場觀摩等方式做好技術指導服務,促進技術規范進場入戶,引導水產養殖者樹立生態健康養殖理念,自覺應用生態健康養殖技術,規范養殖生產行為,提高生產經營管理水平。
(二)開展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行動。堅持政府支持、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方針,以集中連片規模化養殖為重點,推廣應用多種形式的水產養殖尾水處理技術模式,促進實現水產養殖尾水資源化綜合利用或達標排放。推進各項技術模式集成熟化和改進提升,研究制定適應產業發展需要的養殖尾水治理技術模式標準規范,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組織推廣應用。
(三)開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大力推廣應用疫苗免疫、生態防控等病害防控技術措施。深入實施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從源頭降低病害發生率。進一步加強疫病監測和預警預報,發揮新版“魚病遠診網”作用,提高為水產養殖企業、漁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鼓勵開展水產養殖動物病原菌耐藥性監測,指導水產養殖者科學安全用藥。扎實推進水產養殖規范用藥科普下鄉活動,加大《獸藥管理條例》《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監管的通知》《水產養殖用藥明白紙》等宣傳培訓力度。
(四)開展配合飼料替代幼雜魚行動。突出重點,因品施策,聚焦大黃魚、花鱸、鲆鰈類、大口黑鱸、烏鱧和青蟹等幼雜魚使用量較高的重點品種,組織實施配合飼料養殖示范推廣,提高配合飼料替代率。開展配合飼料替代幼雜魚養殖試驗,進行綜合效益分析,研究制定不同品種成熟的飼料配方及可行替代方案。積極引導地方財政資金給予替代企業補助,降低配合飼料使用成本,提升企業參與積極性。
(五)開展水產種業質量提升行動。按照《第一次全國水產養殖種質資源普查實施方案(2021-2023年)》部署要求,開展水產種質資源基本情況普查,摸清原種、地方品系、新品種和引進種的種類、群體數量、區域分布和保護利用等情況,助力打好水產種業翻身仗。以魚、蝦、蟹、貝、藻、參等為重點,持續推進水產原良種生產體系建設,完善基礎設施條件,提高良種親本供種保障能力。鼓勵選育優質、高效、多抗、安全的水產新品種,開展區域試驗。加大水產優良品種的推廣應用力度。推動開展南美白對蝦等聯合育種,構建產學研推用緊密結合的商業化育種機制。
三、加強組織保障,確保“五大行動”取得實效
(一)落實工作責任。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負責牽頭組織“五大行動”實施工作,組織各地水產技術推廣部門開展好技術集成、模式創新、典型培育、示范推廣和信息匯總等工作。各省級漁業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牽頭制定本轄區“五大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壓實責任,推動落實。各級水產技術推廣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內“五大行動”。
(二)強化政策扶持。各級漁業部門要統籌各級各類漁業專項資金項目,積極向“五大行動”等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方向內容傾斜。要與漁業發展補助資金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支持的相關項目,以及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創建協同推進,形成工作合力。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績效考核、資金獎補、優質水產品推介展示等激勵機制。
(三)加強市場引領。各地水產技術推廣機構要進一步轉變工作方式,積極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引導水產養殖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積極參與成熟技術模式的示范推廣。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按照“誰參與誰受益”的原則,充分調動生產經營主體特別是規模經營主體的積極性。要加大骨干基地培育力度,使其更好的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各級地方漁業部門要加強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水產苗種和違法用藥等行為。
(四)注重宣傳引導。各級漁業部門要總結遴選一批“五大行動”先進典型,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大力宣傳各地的好做法好經驗,引導廣大水產養殖企業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營造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良好氛圍。各省級水產技術推廣部門要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傳至“五大行動”信息管理系統(http://116.63.37.30:8081/),統計分析行動效果。同時,按照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的要求上報“五大行動”實施方案、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
2021年4月20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附件:農辦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