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今天上午在北京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草案)》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為有效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食品安全監控,食品安全法擬增加規定:一是食用農產品的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農藥、肥料、生長調節劑、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縣級以上農業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二是縣級以上農業部門應當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的職責,對食用農產品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