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農業部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級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切實加強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管工作,確保地震災區不出現重大動物產品安全事件。 一是強化災后病死動物及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要求青海省各級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按照《動物防疫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因災致死動物和病死動物,嚴格實行“四不準一處理”(不準宰殺、不準銷售、不準運輸、不準食用及無害化處理)。要求各地加大對農貿市場、冷庫等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貯藏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運輸、加工、販賣因災致死動物、病死動物及動物產品的違法行為。
二是嚴格開展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要求各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人員對出欄動物要嚴格到場、到戶或到指定地點檢疫,必要時,采樣進行實驗室檢測。檢疫人員對進入屠宰場的動物要嚴格查驗檢疫合格證明,對無檢疫證明或無耳標的動物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要嚴格做好屠宰同步檢疫,對不合格的動物產品要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是切實加強流通環節監管。要求甘肅、四川、新疆等與青海相鄰的省份,進一步加強省際間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監管工作,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對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嚴格查證驗物,確保運往災區的動物和動物產品不出現任何衛生安全問題。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優先查驗向災區運送動物和動物產品的車輛,保證向災區運送動物和動物產品的便捷暢通。
四是認真落實監督執法工作責任制。要求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區域協作,及時協商解決動物及動物產品跨省流通出現的檢疫監管問題。要求災區及周邊各級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好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