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相對管理人申請,梧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組成的動物防疫條件現場考評專家組,于
按照動物飼養場、飼養小區動物防疫條件審核表的規定和要求,專家組現場對養殖場選址、布局、設備設施、人員制度等內容逐項進行考評,對不合格項逐項進行記錄并說明審查意見,考評結束后,根據現場審查意見撰寫動物防疫條件現場審核報告,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經過現場考核、查閱相關資料,本次考評40個養殖場中,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的有3個養殖場,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養殖場有6個,需整改的養殖場有31個。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養殖場主要是選址不符合規定,有的場設在村中人中密集區或養殖場與場間距離達不到要求。需整改的養殖場主要是規模小,布局、設備設施達不到要求,如場周圍沒有圍墻,無法做到封閉管理;大部分養殖場生產區入口沒有配套更衣消毒室、沒有與生產規模相應水污物處理設施或達不到位要求等問題。
這次大規模開展三城區養殖場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對提高養殖場動物防疫條件水平,引導養殖場向標準化發展起到較大促進作用。專家組同時還對養殖場防疫、免疫、檢疫申報、獸藥使用、“瘦肉精”監管、養殖檔案建立等進行了檢查指導,對存在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