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在滬浙一帶的死豬漂浮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為確保豬肉消費安全,省商務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屠宰環節監督管理,進一步保障豬肉市場供應。
通知要求各地認真落實“嚴禁收購死豬和病害豬、嚴禁未經品質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出廠”要求,加強屠宰環節日常監管。對經舉報發現轄區內有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加大處罰力度。情況特別嚴重或造成極壞影響的,依據相關法規條例,取消定點屠宰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對轄區內的中央、省級儲備肉資質企業和基地,各地要主動服務,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在欄活畜的管理,扎實做好疫病防控等各項工作,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序對非正常死亡的儲備活體進行無害化處理,并記錄在案備查。
各市(縣)商務部門要充分發揮市場監測系統作用,密切關注豬肉價格變化情況,深入生產經營一線,摸清市場供求狀況和市場運行趨勢,及時上報異常情況,做好豬肉市場應急調控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