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學會3月22日在京舉辦“中國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學術研討會”,研究我國醫藥產業發展現狀以及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和法規,加強中國醫藥知識產權保護,以提高醫藥產業整體創新能力。
隨著經濟發展國際化、市場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我國自主創新戰略的確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會更高,創新的任務會更重,難度會更大。藥品的研究生產需多學科協作,投資大、風險高、周期長,這也決定了知識產權保護在藥品行業中的重要地位。醫藥行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依賴程度往往高于其他行業。我國開展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研究的時間不長,當前的重點是對藥品的知識產權保護、藥品的行政和司法保護等相關政策進行研究。
專利保護漸與國際接軌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秘書長武曉明說,經過20多年的實踐,我國已基本建立了體系完整的知識產權制度,并與國際接軌。
國家知識產權局醫藥生物審查部張清奎說,藥品發明投資大、風險大、難度高、周期長、市場廣,該領域的發明對專利保護的依賴性最強。加強專利保護有利于新藥研發的投資和新藥的產生,弱化保護有利于仿制推廣和降低藥價。基于目前我國制藥行業的狀況,弱保護有利于跟蹤研究和低成本地利用世界先進技術,這是近期內占小便宜。若從長遠利益看,加強保護才能提高能力和加快發展,縮短成為制藥強國和進入創新型國家的時間。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曼斯菲爾德經研究分析得出結論,如果沒有專利保護,60%的新藥就不會被發明出來。
北京市金信立方律師事務所蔣洪義律師說,我國對藥品實行專利保護的時間不長,相關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都比較缺乏,醫藥界和法律界還沒有來得及對藥品專利保護的特殊性進行系統而深入的研究,但司法實踐已經把這方面的問題迫不及待地擺到了我們的面前。
藥品專利申請熱情不高
“中國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學術研討會”上披露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醫藥企業對申請藥品專利的熱情并不高。
這項近期完成的調查由天津藥物研究院承擔,調查對象以化學藥、中藥、生物制劑等三類企業銷售額前100名企業為主,共有140家企業。抽樣調查的結果顯示:當開發一項具有新穎性和創新性的技術時,首先考慮申請專利的單位占68.2%。認為應該以商業秘密的方式保護起來的占9.3%。總體上,企業對申請專利熱情并不高。
調查分析認為,影響企業申請專利積極性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國家打擊侵權不力;企業維權成本太高;投入到產出的周期太長,投入風險大;專利產品不一定能成為核心競爭力產品,對企業盈利影響較小。調查發現,110家國內企業銷售額前5名的主要制劑產品,銷售額超過2億元的只有12個產品,1~2億元的有18個產品。這中間只有10家企業對主要產品進行了發明專利的保護,大部分企業的主要品種無法用專利進行保護。概括起來,我國企業的現狀是:創新和專利人才嚴重缺乏,資金投入不足且分散,專利與企業的盈利不一定成正比。
140家接受調查的企業中,有近40家企業對國家專利政策法規及政府部門的專利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企業更加關注政策走向
參加此次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學術研討會的不僅有很多科研機構,還有近百家國有企業、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代表。會議氣氛非常熱烈,往往是報告人剛剛走下講臺,就被企業代表圍住,咨詢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的各種問題。
國藥控股深圳中藥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長黃超表示,企業一直非常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參會也是看一看政策走向。開始的時候沒有意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現在再想申報,發現其他企業已經將同樣的品種申請了。他說,我國傳統中藥有特色,希望相關部門能適當調整中藥保護的方式,嚴格控制準入標準,就高不就低。
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專利辦公室的同志認為,研討會探討的問題都是企業在日常操作中發現的難點,比如專利侵權的判定和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等。她表示,企業越來越重視產品的專利保護,專門出資購買權威的專利數據庫,從立項就開始跟蹤相關專利的進展,這是很大的進步。
跨國制藥企業也關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進展。諾華、施貴寶、三共等多家大型制藥企業都有代表參會。這些企業的參會代表表示,研發新藥的投入很大,因此非常需要一個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這種環境也可以激勵本土企業的創新。他們希望有關部門在修訂《專利法》的時候,能與企業多溝通,多聽聽來自市場一線的聲音。
合理利用平行進口法案
在這次研討會上,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丁錦希博士提醒,我國藥品仿制企業如果能合理利用藥品平行進口,可能會找到新的發展機遇。
丁錦希博士介紹說,所謂“藥品平行進口”,是指在藥品國際買賣中,對一些特殊的急需藥品,一國未被授權的藥品進口商,在藥品已獲得進口國知識產權法保護的前提下,未經知識產權人許可,從國外知識產權所有人或其被許可人手中,購得該種產品并輸入該國銷售的行為。丁錦希博士介紹說,產生藥品平行進口的根本原因,是同一品牌的同種藥品在不同國家的價格存在差別,當各國之間價格差異超過了跨國運輸和銷售成本時,藥品的平行進口也就成為可能。
據悉,艾滋病在南非非常嚴重,但是美國、歐洲賣到南非的艾滋病治療專利藥物非常昂貴。1997年,南非總統曼德拉簽署了《藥品和相關物質控制修正法案》,授權南非健康部長,對用于治療艾滋病之類的嚴重影響公共健康的流行疾病的藥品可以強制許可,并允許通過平行進口的方式引進藥物。按照這個法律,南非可以進口廉價的與專利藥成分相同的非品牌藥,而不必得到專利所有者的允許。這是第一個使平行進口合法化的法案,雖然此后美歐13國將南非告到WTO,最后仍以發達國家的撤訴告終。2003年8月30日,WTO成員方政府簽署《關于TRIPS協議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六段的執行決議》,使藥品平行進口合法化。2005年11月25日,我國知識產權局頒布《涉及公共健康問題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對我國平行進口專利藥品做出了法律規定。
丁錦希博士認為,我國的仿制強項是抗生素,有些抗生素因為專利的限制可以在國內注冊和生產,但不能上市,很多企業就放棄了。現在可以選擇出口到允許藥品平行進口的國家,從而獲得利潤。他還表示,藥品平行進口雖然可以在緊急情況下平抑藥品價格,保證藥品供應。但是另一方面,這種方式可能影響到藥品的質量和安全性,還可能抑制我國本就薄弱的藥物創新能力。國家應該盡快制定相關醫藥知識產權政策,盡可能減少實施藥品平行進口制度的負面效應。(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