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農業部《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等法律和文件要求,利用現代化網絡技術,加強對畜禽養殖、加工、運輸、銷售等環節的監管,為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切實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農業部的統一部署,從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動物標識和疫病可追溯監管制度,所有牲畜均應按規定加施畜禽標識,而且從2007年11月1日起,未佩帶畜禽標識的活畜禁止進入流通環節,畜禽標識將作為畜禽進入市場流通的通行證。
大理州僅有永平、巍山、祥云3縣列入全省29個動物標識佩帶試點縣中。鑒于目前全省用于購買動物標識的財政經費還不能完全落實到位,為了確保大理州活畜禽(豬、牛、羊)出省后在省外能正常流通,不受制約,避免因未佩帶標識而給全州各地畜牧業生產和畜禽的正常營運、銷售帶來影響,除3個試點縣外,其他縣市要根據當地調運出省的活畜數量情況,積極落實一定的購買標識周轉金,訂購一部份動物標識,用于佩帶調運出省的活畜。當調運活畜出省的經營者向縣級申請開據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時,統一給經檢疫合格后所要啟運的活畜進行佩帶標識,并作好相關的信息記錄。佩帶標識后,購標識成本由經營者承擔。
大理州僅有永平、巍山、祥云3縣列入全省29個動物標識佩帶試點縣中。鑒于目前全省用于購買動物標識的財政經費還不能完全落實到位,為了確保大理州活畜禽(豬、牛、羊)出省后在省外能正常流通,不受制約,避免因未佩帶標識而給全州各地畜牧業生產和畜禽的正常營運、銷售帶來影響,除3個試點縣外,其他縣市要根據當地調運出省的活畜數量情況,積極落實一定的購買標識周轉金,訂購一部份動物標識,用于佩帶調運出省的活畜。當調運活畜出省的經營者向縣級申請開據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時,統一給經檢疫合格后所要啟運的活畜進行佩帶標識,并作好相關的信息記錄。佩帶標識后,購標識成本由經營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