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不會想到“能繁母豬保險”會成為推動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一個重要契機和力量。2007年由于生豬生產出現了下滑,導致豬肉價格節節攀升。在國務院、保監會和農業部的共同推動下,于去年8月,在全國范圍內推出了能繁母豬保險,保險費則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農戶共同負擔,農民只需要交12元的保費,就可以獲得每只母豬1000元的保障。能繁母豬保險一經推出就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在短短的3個月里,投保的數量就達到了2124萬頭,保險金額達215億元,保費收入超過13億元,承保面接近50%。截至2008年1月4日,全國共承保生豬4946.81萬頭,保費收入19.78億元,保險金額382.37億元。生豬保險對于穩定豬肉價格、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的積極作用正在逐步顯現。
農民養豬更大膽了
2007年10月3日,四川省射洪縣渠河鄉板板橋村8社村民楊萬福從仔豬市場購回了6頭小豬兒。9月13日,楊萬福家的4頭育肥豬死亡。“報案的第二天,我就從人保財險射洪支公司拿到了566元賠款。”讓楊萬福迅速從損失中恢復信心、擴大再生產的是政策性生豬保險一次性快速理賠機制。目前,遂寧參保的育肥豬和能繁母豬分別達到了30余萬頭和13萬頭,已對發生保險責任事故的100多頭生豬進行了賠付,賠付額為7萬多元,都在出險后3天內得到一次性快速賠付。
在遂寧,部分農民既參加了安盟公司的生豬商業性保險,又參加了政策性生豬保險。養豬戶李先光說:“發生了保險責任事故,不知道是咋個賠法?”和李先光一樣,遂寧有不少養豬戶在去年就參加了商業性生豬保險,“國家補貼80%的保費,劃得著,我又把我的11頭能繁母豬投了政策性生豬保險。”四川保監局針對遂寧存在的生豬二次保險情況組織了在遂寧從事生豬保險的三家保險公司進行了協商,達成了協定,按照順序賠付的原則,對發生保險責任事故的二次保險生豬進行賠付,哪家先承保哪家先賠付,第二家保險公司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對不超過生豬實際價值部分進行賠付。遂寧市保險行業協會會長羅華安算了一筆賬:“一頭能繁母豬的實際價值在1500元至3000元間,有的還達到7000元,如果,農戶所投的商業性生豬保險保額為1000元,按照順序賠付原則,農戶在得到1000元賠付后,政策性生豬保險還要在1000元的保額內進行賠付,這就切實保障了養豬戶的利益。”
10月初,蓬溪縣養豬大戶劉亨國將拿到的能繁母豬補貼3100元全部投入到了豬場的擴建上,他說:“現在,我們養豬戶的兩塊心病都在政府和保險公司貼心的幫扶下解決好了,養豬的膽子也更大了。”
加強合作整合資源
駱賢芳是浙江省義烏市的一位養豬大戶,他給全部4500頭生豬上保險后,一方面自己心里比較有“底氣”,敢于擴大生產規模;另一方面,市里農業部門為他的豬場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和防疫服務,甚至免費提供部分疫苗,大大減少了出現疫病的可能性。義烏市人保公司楊衛星副總經理表示,在義烏,農業部門一方面鼓勵規模養殖,促使生豬生產向養殖大戶集中,減少了易染病的散養生豬數量,另一方面重點為養殖大戶提供技術支持和防疫服務,避免大型豬場出現疫病。這樣一來,即使保險公司為全部生豬上保,也仍然有利可圖。義烏市畜牧局龔新局長表示,生豬保險全覆蓋政策既增強了養殖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又調動了保險公司擴大保險范圍的積極性,使農業部門與保險部門形成了良性互動。義烏市在當地財政支持下,農業與保險部門良性互動,已實現生豬保險全覆蓋。該市養殖戶紛紛增加養豬數量,目前生豬存欄數量已比去年初增長約10%。
山東、河南兩地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制定配套政策,積極落實中央精神。縣級政府均建立了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畜牧部門、財政部門、保險公司和各鄉鎮領導為成員的工作組,各鄉鎮也建立了相應的工作機制,并多次召開動員大會,層層加以推動。建立信息上報制度,做到一日一報。河南省葉縣是省級貧困縣,盡管如此,仍撥出專款90多萬元,由畜牧部門成立了一支300多人的專業防疫隊伍,配備先進的交通工具,進行逐村逐戶摸底、登記造冊、防疫和打標識。保險公司也集中力量開展承保工作。登記表格由飼養戶、畜牧員、村支書、鄉領導簽字確認,并以村為單位張榜公示,確保數據真實、工作透明。統計數據一式四份,保險公司、畜牧局、鄉、村各留一份備查,將防疫和保險、保險和財政補貼等工作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由于工作到位,在不到20天的時間里,該縣完成“四個百分百”,即100%投保、100%免疫、100%建檔和100%發放養豬補貼。
農民的幾點希望
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全面鋪開生豬保險,農民們普遍認為,國家為促進生豬產業發展、維護農民和居民生產、生活利益的重大舉措,可以說是不管是從人力、物力還是財力上都花了大力氣的,著實是項“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重要活動。政策性生豬保險,有著農民負擔保費低等明顯優勢,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希望尋求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讓這項惠民活動更加實在。
問題一:承保公司免責任范圍過廣。在《生豬保險條款》責任免除中明確規定:“由于政府為防止疫情擴散而要求對未死亡的保險豬只進行撲殺、掩埋、焚燒”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而險種保險責任中又包含了“疾病”(含豬瘟、藍耳病等傳染性疾病)。農民們擔心一旦出現傳染性疾病,政府肯定為防止疾病擴散、為減少農戶損失而采取對患病生豬的撲殺、掩埋措施。按免責中的規定,就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凡是發生傳染性疾病,政府都會采取強硬措施,那么保險公司都沒有責任。而對于農村生豬養殖來說,除傳染性疾病造成生豬大批死亡外,平時其他疾病的發生,又能造成多少生豬死亡呢?
問題二:保障期過短、最高保險金額過低。按條款中規定,能繁母豬的保險期為一年,金額為每頭1000元;育肥豬為4個月、400元。暫且不論能繁母豬,就單論育肥豬來說,保險期為4個月,不符合農村實際。雖然現在育肥豬的養殖期都比較短,尤其是大規模的養殖場。但對于農村大多數的散養戶來說,仍基本靠農村自產飼料進行喂養,因此養殖期一般都在6個月左右(有的還稍長)。而育肥豬需要保障的最關鍵時期正是即將出欄的2個月。同時,最高保險金額為400元。按現在的市場價,一頭達到出欄標準的生豬至少都在1500元以上。即使因為生病無法醫治,必須提前出欄,那折價出售,其價值也遠遠不只400元。因此,很多農民會認為:我寧愿等它要死了在死之前,就賣給屠工或自己殺了賣,也絕不會去等到它死了才去兌那400元。
各方建言共話良策
西南財經大學副教授張運剛建議,對于生豬養殖具有區域產業特點的地區,萬一發生大的災害或疫情,可能造成較大損失,進而影響農戶的再生產活動。因此,可考慮實行強制性區域化保險。由于強制性區域產業保險有較強的公共利益取向和巨額賠付負擔,一般商業性農業保險公司較難進行大規模的有效運作,可考慮建立政府出資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或由專業農業保險公司試點,在獲得免征營業稅、保險經營補貼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直接經營相關業務,以保證農業保險政策得以貫徹落實。
他認為,強制性產業險能夠以較低的保費為農民提供更好的保障,這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形式的強制性機理大致相同。
人保財險四川省有關負責人認為,要加強能繁母豬的摸底排查工作,加強與畜牧獸醫部門的合作,整合資源,要做到各部門數據共分享、科學管理,在能繁母豬數量的統計上,畜牧部門原始統計數據和防疫部門、保險公司核實的實際數據有時存在差距,要考慮到大量的后備母豬隨時可能加入到能繁母豬的序列中,現有的也因年齡過大、生育力下降等存在一定的自然淘汰率,將保險與防疫工作的結合落到實處。要確保財政補貼及時到位。能繁母豬保險的財政補貼分別由中央和地方承擔,而具體工作由地方財政落實。由于財政補貼在途時間較長等原因,一些地方的財政補貼未能及時到位。要加強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確保財政補貼及時到位,為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提供保障。
陜西保監局相關人士建議,擴大能繁母豬保險的試點范圍,對現有的保單條款進行調整,使保障范圍和保障水平適應養殖戶的需求。有針對性地開發生豬保險系列產品,使保險產品覆蓋整個生豬產業鏈。同時,借鑒國際經驗,探索發展保障生豬生產系統性風險的指數保險,嘗試利用國際資本市場解決生豬保險的再保險安排問題。
建生豬保險發展長效機制
在整個豬肉市場產業鏈中,生豬養殖無疑是最基礎也是最脆弱的一環。由于生產周期漫長,市場反饋信號的遲滯效應,常使養殖戶對市場信息的反應顯得遲鈍而又錯位。同時由于養殖產業的災害風險難以預測和控制,進一步降低了養殖戶對市場風險的應變能力。部分養殖戶因對生豬養殖失去信心而宰殺母豬,更導致即使在市場釋放出肉價上漲的信息后,養殖戶也因仔豬供應不足而無法及時抓住機會擴大養殖規模,進一步延遲了市場肉價回調的時間。因此,穩定肉價的長久之計,必須立足于鼓勵養殖戶堅定養豬掙錢、養豬致富的信心,同時增強養殖戶抵御災害和市場風險的能力。
生豬保險并不意味著就為養戶系上了“安全帶”,它能否順利實施并做到可持續發展還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如何提高農民特別是散戶的保險意識,依然是無法回避的難題。生豬保險作為有國家補貼的政策性保險,理賠過程中的審核和監管可能會遇到更多的難題。如何通過恰當的制度設計有效規避農戶的道德風險,不僅關乎國家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率,更事關生豬保險能否長期可持續發展。
分散養殖依舊是我國最主要的生豬養殖模式,許多養殖戶都分散在偏僻山區,這使得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非常嚴重。
保險公司要在理賠中體現保險義務和權利相對等的原則,急需基層專業技術人員的介入。他們應熟悉當地的氣候、地理、飼養規范、流行疾病,也應當了解當地的人脈、社會民俗,通過他們開展業務,可以有效地防損和理賠,從而保證生豬保險順利實施。
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強調,要想深入推進生豬保險工作,就必須建立促進生豬保險發展的長效機制。他表示,發展生豬保險,是穩定生豬生產、妥善解決生豬問題諸多措施中的重要一環,為此,各保險公司要經常到基層一線深入調研,了解養豬戶的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開發生豬保險產品,使保險產品覆蓋整個生豬產業鏈,盡快擴大生豬保險覆蓋面。而基層公司則要對每家養豬戶建立生豬日志檔案,對連續3年無風險的養豬戶可以降低保險費率,通過費率杠桿促進生豬養殖管理水平的提高。
農民養豬更大膽了
2007年10月3日,四川省射洪縣渠河鄉板板橋村8社村民楊萬福從仔豬市場購回了6頭小豬兒。9月13日,楊萬福家的4頭育肥豬死亡。“報案的第二天,我就從人保財險射洪支公司拿到了566元賠款。”讓楊萬福迅速從損失中恢復信心、擴大再生產的是政策性生豬保險一次性快速理賠機制。目前,遂寧參保的育肥豬和能繁母豬分別達到了30余萬頭和13萬頭,已對發生保險責任事故的100多頭生豬進行了賠付,賠付額為7萬多元,都在出險后3天內得到一次性快速賠付。
在遂寧,部分農民既參加了安盟公司的生豬商業性保險,又參加了政策性生豬保險。養豬戶李先光說:“發生了保險責任事故,不知道是咋個賠法?”和李先光一樣,遂寧有不少養豬戶在去年就參加了商業性生豬保險,“國家補貼80%的保費,劃得著,我又把我的11頭能繁母豬投了政策性生豬保險。”四川保監局針對遂寧存在的生豬二次保險情況組織了在遂寧從事生豬保險的三家保險公司進行了協商,達成了協定,按照順序賠付的原則,對發生保險責任事故的二次保險生豬進行賠付,哪家先承保哪家先賠付,第二家保險公司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對不超過生豬實際價值部分進行賠付。遂寧市保險行業協會會長羅華安算了一筆賬:“一頭能繁母豬的實際價值在1500元至3000元間,有的還達到7000元,如果,農戶所投的商業性生豬保險保額為1000元,按照順序賠付原則,農戶在得到1000元賠付后,政策性生豬保險還要在1000元的保額內進行賠付,這就切實保障了養豬戶的利益。”
10月初,蓬溪縣養豬大戶劉亨國將拿到的能繁母豬補貼3100元全部投入到了豬場的擴建上,他說:“現在,我們養豬戶的兩塊心病都在政府和保險公司貼心的幫扶下解決好了,養豬的膽子也更大了。”
加強合作整合資源
駱賢芳是浙江省義烏市的一位養豬大戶,他給全部4500頭生豬上保險后,一方面自己心里比較有“底氣”,敢于擴大生產規模;另一方面,市里農業部門為他的豬場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和防疫服務,甚至免費提供部分疫苗,大大減少了出現疫病的可能性。義烏市人保公司楊衛星副總經理表示,在義烏,農業部門一方面鼓勵規模養殖,促使生豬生產向養殖大戶集中,減少了易染病的散養生豬數量,另一方面重點為養殖大戶提供技術支持和防疫服務,避免大型豬場出現疫病。這樣一來,即使保險公司為全部生豬上保,也仍然有利可圖。義烏市畜牧局龔新局長表示,生豬保險全覆蓋政策既增強了養殖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又調動了保險公司擴大保險范圍的積極性,使農業部門與保險部門形成了良性互動。義烏市在當地財政支持下,農業與保險部門良性互動,已實現生豬保險全覆蓋。該市養殖戶紛紛增加養豬數量,目前生豬存欄數量已比去年初增長約10%。
山東、河南兩地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制定配套政策,積極落實中央精神。縣級政府均建立了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畜牧部門、財政部門、保險公司和各鄉鎮領導為成員的工作組,各鄉鎮也建立了相應的工作機制,并多次召開動員大會,層層加以推動。建立信息上報制度,做到一日一報。河南省葉縣是省級貧困縣,盡管如此,仍撥出專款90多萬元,由畜牧部門成立了一支300多人的專業防疫隊伍,配備先進的交通工具,進行逐村逐戶摸底、登記造冊、防疫和打標識。保險公司也集中力量開展承保工作。登記表格由飼養戶、畜牧員、村支書、鄉領導簽字確認,并以村為單位張榜公示,確保數據真實、工作透明。統計數據一式四份,保險公司、畜牧局、鄉、村各留一份備查,將防疫和保險、保險和財政補貼等工作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由于工作到位,在不到20天的時間里,該縣完成“四個百分百”,即100%投保、100%免疫、100%建檔和100%發放養豬補貼。
農民的幾點希望
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全面鋪開生豬保險,農民們普遍認為,國家為促進生豬產業發展、維護農民和居民生產、生活利益的重大舉措,可以說是不管是從人力、物力還是財力上都花了大力氣的,著實是項“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重要活動。政策性生豬保險,有著農民負擔保費低等明顯優勢,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希望尋求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讓這項惠民活動更加實在。
問題一:承保公司免責任范圍過廣。在《生豬保險條款》責任免除中明確規定:“由于政府為防止疫情擴散而要求對未死亡的保險豬只進行撲殺、掩埋、焚燒”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而險種保險責任中又包含了“疾病”(含豬瘟、藍耳病等傳染性疾病)。農民們擔心一旦出現傳染性疾病,政府肯定為防止疾病擴散、為減少農戶損失而采取對患病生豬的撲殺、掩埋措施。按免責中的規定,就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凡是發生傳染性疾病,政府都會采取強硬措施,那么保險公司都沒有責任。而對于農村生豬養殖來說,除傳染性疾病造成生豬大批死亡外,平時其他疾病的發生,又能造成多少生豬死亡呢?
問題二:保障期過短、最高保險金額過低。按條款中規定,能繁母豬的保險期為一年,金額為每頭1000元;育肥豬為4個月、400元。暫且不論能繁母豬,就單論育肥豬來說,保險期為4個月,不符合農村實際。雖然現在育肥豬的養殖期都比較短,尤其是大規模的養殖場。但對于農村大多數的散養戶來說,仍基本靠農村自產飼料進行喂養,因此養殖期一般都在6個月左右(有的還稍長)。而育肥豬需要保障的最關鍵時期正是即將出欄的2個月。同時,最高保險金額為400元。按現在的市場價,一頭達到出欄標準的生豬至少都在1500元以上。即使因為生病無法醫治,必須提前出欄,那折價出售,其價值也遠遠不只400元。因此,很多農民會認為:我寧愿等它要死了在死之前,就賣給屠工或自己殺了賣,也絕不會去等到它死了才去兌那400元。
各方建言共話良策
西南財經大學副教授張運剛建議,對于生豬養殖具有區域產業特點的地區,萬一發生大的災害或疫情,可能造成較大損失,進而影響農戶的再生產活動。因此,可考慮實行強制性區域化保險。由于強制性區域產業保險有較強的公共利益取向和巨額賠付負擔,一般商業性農業保險公司較難進行大規模的有效運作,可考慮建立政府出資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或由專業農業保險公司試點,在獲得免征營業稅、保險經營補貼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直接經營相關業務,以保證農業保險政策得以貫徹落實。
他認為,強制性產業險能夠以較低的保費為農民提供更好的保障,這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形式的強制性機理大致相同。
人保財險四川省有關負責人認為,要加強能繁母豬的摸底排查工作,加強與畜牧獸醫部門的合作,整合資源,要做到各部門數據共分享、科學管理,在能繁母豬數量的統計上,畜牧部門原始統計數據和防疫部門、保險公司核實的實際數據有時存在差距,要考慮到大量的后備母豬隨時可能加入到能繁母豬的序列中,現有的也因年齡過大、生育力下降等存在一定的自然淘汰率,將保險與防疫工作的結合落到實處。要確保財政補貼及時到位。能繁母豬保險的財政補貼分別由中央和地方承擔,而具體工作由地方財政落實。由于財政補貼在途時間較長等原因,一些地方的財政補貼未能及時到位。要加強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確保財政補貼及時到位,為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提供保障。
陜西保監局相關人士建議,擴大能繁母豬保險的試點范圍,對現有的保單條款進行調整,使保障范圍和保障水平適應養殖戶的需求。有針對性地開發生豬保險系列產品,使保險產品覆蓋整個生豬產業鏈。同時,借鑒國際經驗,探索發展保障生豬生產系統性風險的指數保險,嘗試利用國際資本市場解決生豬保險的再保險安排問題。
建生豬保險發展長效機制
在整個豬肉市場產業鏈中,生豬養殖無疑是最基礎也是最脆弱的一環。由于生產周期漫長,市場反饋信號的遲滯效應,常使養殖戶對市場信息的反應顯得遲鈍而又錯位。同時由于養殖產業的災害風險難以預測和控制,進一步降低了養殖戶對市場風險的應變能力。部分養殖戶因對生豬養殖失去信心而宰殺母豬,更導致即使在市場釋放出肉價上漲的信息后,養殖戶也因仔豬供應不足而無法及時抓住機會擴大養殖規模,進一步延遲了市場肉價回調的時間。因此,穩定肉價的長久之計,必須立足于鼓勵養殖戶堅定養豬掙錢、養豬致富的信心,同時增強養殖戶抵御災害和市場風險的能力。
生豬保險并不意味著就為養戶系上了“安全帶”,它能否順利實施并做到可持續發展還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如何提高農民特別是散戶的保險意識,依然是無法回避的難題。生豬保險作為有國家補貼的政策性保險,理賠過程中的審核和監管可能會遇到更多的難題。如何通過恰當的制度設計有效規避農戶的道德風險,不僅關乎國家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率,更事關生豬保險能否長期可持續發展。
分散養殖依舊是我國最主要的生豬養殖模式,許多養殖戶都分散在偏僻山區,這使得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非常嚴重。
保險公司要在理賠中體現保險義務和權利相對等的原則,急需基層專業技術人員的介入。他們應熟悉當地的氣候、地理、飼養規范、流行疾病,也應當了解當地的人脈、社會民俗,通過他們開展業務,可以有效地防損和理賠,從而保證生豬保險順利實施。
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強調,要想深入推進生豬保險工作,就必須建立促進生豬保險發展的長效機制。他表示,發展生豬保險,是穩定生豬生產、妥善解決生豬問題諸多措施中的重要一環,為此,各保險公司要經常到基層一線深入調研,了解養豬戶的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開發生豬保險產品,使保險產品覆蓋整個生豬產業鏈,盡快擴大生豬保險覆蓋面。而基層公司則要對每家養豬戶建立生豬日志檔案,對連續3年無風險的養豬戶可以降低保險費率,通過費率杠桿促進生豬養殖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