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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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掌握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主要動物疫病流行規律和疫情動態,及時發現疫情隱患,提高重大動物疫情預警預報能力,按照集中監測和日常監測相結合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二)職責分工
1.市農委負責制定、調整動物疫病監測方案,并統一組織實施。必要時,組織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直接對禽流感等主要動物疫病開展抽檢。
2.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組織實施本市動物疫病監測工作,及時匯總分析疫病監測結果,并負責開展動物疫病監測技術指導與培訓工作。
3.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據本方案的要求,負責各自轄區內禽流感等主要動物疫病監測工作。
(三)監測結果報告
1.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在每月25日前將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監測結果報至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匯總后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將半年和全年疫情監測工作總結,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匯總后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2.嘉定、松江兩個國家動物疫情測報站在每月底前將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監測結果報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3.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在監測過程中,發現疑似重大動物疫情或檢出禽流感、口蹄疫病原學陽性結果的,應按照《動物疫情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快報,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
主要動物疫病監測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的雞、鴨、鵝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鳥,貂、貉、虎等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以及相關區域內的豬等。重點對種禽場、規模養禽場、養禽專業戶、活禽交易市場、水網密集區、候鳥密集活動區以及與外省相鄰地區的禽類進行監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三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8月、11月份。日常監測由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對三大活雞批發市場實行每周定點檢測制度,并于7月中旬,對全市活禽市場進行一次全面監測。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祖代以上種禽場、市級活禽批發市場、野鳥及豬場的血清學監測和所有樣品的病原學檢測。
祖代以上種禽場以存欄量的0.1%采集禽的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采集10個豬場的豬血清和鼻腔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采集三大活雞批發市場的泄殖腔/咽喉拭子雙份樣品不少于20份;采集野鳥新鮮糞便,總量不少于100份。貂、貉、虎等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根據實際情況采樣監測。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父母代、商品代禽場(包括專業養禽戶)、農村散養戶、集貿市場家禽的血清學監測和病原學樣品的采集。
所有父母代、商品代禽場(包括專業養禽戶)以存欄量的0.1%采集血清樣品,父母代禽場同時采集相同數量的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農村散養戶每戶不少于5份;采集3個集貿市場活禽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
4.檢測方法
?。?)免疫抗體監測方法、判定標準及結果處理按《上海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執行。
?。?)病原學檢測采用RT-PCR方法。
5.監測結果處理與報告
?。?)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時反饋,督促進行補免。
(2)病原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應采取以下措施:
①對陽性禽及其同群禽進行隔離,必要時進行撲殺,并做無害化處理。
②將陽性樣品及時送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進行確診,經確診為陽性禽的,對陽性禽進行撲殺并作無害化處理。
③將陽性情況按快報要求報告。
(二)口蹄疫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的豬、牛、羊。重點對種畜場、規模飼養場、屠宰場、發生過疫情地區以及與外省相鄰地區的家畜進行監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和10月份。日常監測由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1)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市級種豬場血清學監測和所有樣品的病原學檢測。
(2)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種豬場、規?;B豬場、奶牛場、種牛場、種羊場、屠宰場及散養畜的血清學監測。
種豬場、規?;B豬場以存欄量的0.5%采集血清樣品,每場不少于15份;奶牛場、種牛場、種羊場以存欄量的5%采集血清樣品,每場不少于15份;轄區內的所有屠宰場以待宰量的1%采集血清樣品,每場不少于10份;散養戶(豬、羊)按實際牲畜飼養戶數的20%采集血清樣品,每戶不少于5份。
4.檢測方法和結果判定
(1)免疫抗體監測方法、判定標準及結果處理按《上海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執行。
(2)采用非結構蛋白抗體ELISA方法檢測牛、羊口蹄疫感染抗體,檢測結果陽性的,采集其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用RT-PCR方法進行病原學檢測,若檢測結果為陰性應間隔15天再采樣檢測一次,RT-PCR方法檢測結果陽性的判定為陽性畜。
(3)從屠宰場采集豬頜下淋巴結用RT-PCR方法進行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陽性畜。
5.監測結果處理與報告
(1)免疫抗體合格率低于70%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時進行補免。
(2)病原學監測結果陽性的,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除O型口蹄疫外,陽性樣品及時送至國家口蹄疫參考實驗室進行確診。
②對陽性家畜及同群畜進行撲殺,并作無害化處理。
③將陽性情況按快報要求報告。
(三)豬瘟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的豬。重點對種豬場、規模豬場、農村散養豬進行監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和10月份。同時各區(縣)要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日常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種豬場、規?;i場、散養豬的血清學監測。
種豬場、規模化豬場以存欄量的0.5%采集血清樣品,每場不少于15份;散養戶的豬按實際牲畜飼養數的20%采集血清樣品,每戶不少于5份;采集流產、死胎及以高熱為特征的死亡病例組織病料不少于300份。
4.檢測方法
(1)免疫抗體監測方法、判定標準及結果處理按《上海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執行。
(2)疑似豬瘟病例樣品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病原學檢測,檢測方法采用免疫熒光抗體或RT-PCR或ELISA。
5.監測結果處理
(1)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的,要及時分析原因并進行補免。
(2)病原學檢測陽性豬所在豬場應采取凈化措施。
(四)雞新城疫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的雞、火雞、鵪鶉等家禽。重點對種禽場、規模養禽場、養禽專業戶、活雞市場的家禽進行監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11月份。同時,各區縣要根據實際開展日常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監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1)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祖代以上種禽場、野鳥的血清學監測和所有樣品的病原學檢測。
祖代以上種禽場以存欄量的0.1%采集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采集野鳥新鮮糞便,總量不少于100份。
(2)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父母代、商品代禽場(包括專業養禽戶)、農村散養戶、集貿市場的血清學監測。
所有父母代、商品代禽場(包括專業養禽戶)以存欄量的0.1%采集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農村散養戶每戶不少于5份;采集3個集貿市場活禽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
4.檢測方法
(1)免疫抗體監測方法、判定標準及結果處理按《上海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執行。
(2)可疑病例樣品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病原學檢測,檢測方法采用RT-PCR。
5.監測結果處理
(1)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的,要及時分析原因,及時反饋,督促進行補免。
(2)病原學檢測陽性所在禽場應采取凈化措施。
(五)家畜布魯氏菌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奶牛、種牛、種羊、種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對轄區內所有奶牛、種牛進行血清學監測。種羊、種豬按存欄量的10%進行監測。
4.檢測方法
按照國家標準(GB/T18646-2002),種豬、種羊篩選檢測用琥紅平板凝集試驗或試管凝集試驗進行。奶牛、種牛用試管凝集反應進行檢測。陽性樣品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檢。
5.監測結果處理
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對陽性畜進行撲殺及作無害化處理。
(六)牛結核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所有奶牛、種牛。
2.監測時間
上、下半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對轄區內所有奶牛、種牛進行監測。
4.檢測方法
按照國家標準(GB/T18645-2002),用牛提純結核菌素皮內變態反應進行檢測。陽性樣品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核。
5.監測結果處理
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對陽性畜進行撲殺及作無害化處理。
(七)血吸蟲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殘存釘螺區域內耕牛、山羊、奶牛。
2.監測時間
每年7-8月份監測一次。
3.監測數量
殘存釘螺區域內所有耕牛、山羊進行監測,奶牛按存欄量的20%進行監測。
4.檢測方法
用間接血凝方法或Dot-ELISA方法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用糞檢法復檢,仍為陽性的確診為陽性畜。
5.監測結果處理
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對陽性牛和全部存欄牛進行化療。
(八)狂犬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狂犬病高發區及受威脅區。重點對死亡犬、疑似發病犬、動物門診犬采樣監測。
2.監測時間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每年開展一次集中免疫監測,集中免疫監測在10月中旬前完成。
3.監測數量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有證犬監測。按有證犬的0.1%進行監測。
4.檢測方法
病毒檢測:腦組織采用直接免疫熒光或RT-PCR方法檢測。
抗體檢測:采用ELISA方法檢測。
5.監測結果處理
(1)需病原學檢測的,樣品送農業部狂犬病實驗室(中國農科院長春獸醫研究所)進行病毒分離鑒定。
(2)撲殺陽性犬,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九)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用途、飼養方式的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和10月份。同時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日常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每次至少采集20個種豬場(血清樣品≥15頭份/場)、50個商品豬場戶(血清學樣品≥15頭份/場)、30個村散養戶(血清學樣品≥10頭份/場),樣品采集總量不少于1350份;采集流產、死胎及以高熱為特征的死亡病例組織病料不少于300份。
4、檢測方法
用RT-PCR方法進行病原學檢測。
5、監測結果處理
病原學檢測陽性豬所在豬場應采取凈化措施。
?。ㄒ唬┠康?br/>
為切實掌握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主要動物疫病流行規律和疫情動態,及時發現疫情隱患,提高重大動物疫情預警預報能力,按照集中監測和日常監測相結合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二)職責分工
1.市農委負責制定、調整動物疫病監測方案,并統一組織實施。必要時,組織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直接對禽流感等主要動物疫病開展抽檢。
2.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組織實施本市動物疫病監測工作,及時匯總分析疫病監測結果,并負責開展動物疫病監測技術指導與培訓工作。
3.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據本方案的要求,負責各自轄區內禽流感等主要動物疫病監測工作。
(三)監測結果報告
1.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在每月25日前將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監測結果報至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匯總后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將半年和全年疫情監測工作總結,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匯總后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2.嘉定、松江兩個國家動物疫情測報站在每月底前將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監測結果報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3.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在監測過程中,發現疑似重大動物疫情或檢出禽流感、口蹄疫病原學陽性結果的,應按照《動物疫情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快報,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
主要動物疫病監測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的雞、鴨、鵝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鳥,貂、貉、虎等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以及相關區域內的豬等。重點對種禽場、規模養禽場、養禽專業戶、活禽交易市場、水網密集區、候鳥密集活動區以及與外省相鄰地區的禽類進行監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三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8月、11月份。日常監測由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對三大活雞批發市場實行每周定點檢測制度,并于7月中旬,對全市活禽市場進行一次全面監測。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祖代以上種禽場、市級活禽批發市場、野鳥及豬場的血清學監測和所有樣品的病原學檢測。
祖代以上種禽場以存欄量的0.1%采集禽的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采集10個豬場的豬血清和鼻腔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采集三大活雞批發市場的泄殖腔/咽喉拭子雙份樣品不少于20份;采集野鳥新鮮糞便,總量不少于100份。貂、貉、虎等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根據實際情況采樣監測。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父母代、商品代禽場(包括專業養禽戶)、農村散養戶、集貿市場家禽的血清學監測和病原學樣品的采集。
所有父母代、商品代禽場(包括專業養禽戶)以存欄量的0.1%采集血清樣品,父母代禽場同時采集相同數量的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農村散養戶每戶不少于5份;采集3個集貿市場活禽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
4.檢測方法
?。?)免疫抗體監測方法、判定標準及結果處理按《上海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執行。
?。?)病原學檢測采用RT-PCR方法。
5.監測結果處理與報告
?。?)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時反饋,督促進行補免。
(2)病原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應采取以下措施:
①對陽性禽及其同群禽進行隔離,必要時進行撲殺,并做無害化處理。
②將陽性樣品及時送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進行確診,經確診為陽性禽的,對陽性禽進行撲殺并作無害化處理。
③將陽性情況按快報要求報告。
(二)口蹄疫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的豬、牛、羊。重點對種畜場、規模飼養場、屠宰場、發生過疫情地區以及與外省相鄰地區的家畜進行監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和10月份。日常監測由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1)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市級種豬場血清學監測和所有樣品的病原學檢測。
(2)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種豬場、規?;B豬場、奶牛場、種牛場、種羊場、屠宰場及散養畜的血清學監測。
種豬場、規?;B豬場以存欄量的0.5%采集血清樣品,每場不少于15份;奶牛場、種牛場、種羊場以存欄量的5%采集血清樣品,每場不少于15份;轄區內的所有屠宰場以待宰量的1%采集血清樣品,每場不少于10份;散養戶(豬、羊)按實際牲畜飼養戶數的20%采集血清樣品,每戶不少于5份。
4.檢測方法和結果判定
(1)免疫抗體監測方法、判定標準及結果處理按《上海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執行。
(2)采用非結構蛋白抗體ELISA方法檢測牛、羊口蹄疫感染抗體,檢測結果陽性的,采集其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用RT-PCR方法進行病原學檢測,若檢測結果為陰性應間隔15天再采樣檢測一次,RT-PCR方法檢測結果陽性的判定為陽性畜。
(3)從屠宰場采集豬頜下淋巴結用RT-PCR方法進行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陽性畜。
5.監測結果處理與報告
(1)免疫抗體合格率低于70%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時進行補免。
(2)病原學監測結果陽性的,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除O型口蹄疫外,陽性樣品及時送至國家口蹄疫參考實驗室進行確診。
②對陽性家畜及同群畜進行撲殺,并作無害化處理。
③將陽性情況按快報要求報告。
(三)豬瘟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的豬。重點對種豬場、規模豬場、農村散養豬進行監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和10月份。同時各區(縣)要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日常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種豬場、規?;i場、散養豬的血清學監測。
種豬場、規模化豬場以存欄量的0.5%采集血清樣品,每場不少于15份;散養戶的豬按實際牲畜飼養數的20%采集血清樣品,每戶不少于5份;采集流產、死胎及以高熱為特征的死亡病例組織病料不少于300份。
4.檢測方法
(1)免疫抗體監測方法、判定標準及結果處理按《上海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執行。
(2)疑似豬瘟病例樣品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病原學檢測,檢測方法采用免疫熒光抗體或RT-PCR或ELISA。
5.監測結果處理
(1)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的,要及時分析原因并進行補免。
(2)病原學檢測陽性豬所在豬場應采取凈化措施。
(四)雞新城疫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的雞、火雞、鵪鶉等家禽。重點對種禽場、規模養禽場、養禽專業戶、活雞市場的家禽進行監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11月份。同時,各區縣要根據實際開展日常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監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1)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祖代以上種禽場、野鳥的血清學監測和所有樣品的病原學檢測。
祖代以上種禽場以存欄量的0.1%采集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采集野鳥新鮮糞便,總量不少于100份。
(2)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父母代、商品代禽場(包括專業養禽戶)、農村散養戶、集貿市場的血清學監測。
所有父母代、商品代禽場(包括專業養禽戶)以存欄量的0.1%采集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農村散養戶每戶不少于5份;采集3個集貿市場活禽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樣品,每場不少于20份。
4.檢測方法
(1)免疫抗體監測方法、判定標準及結果處理按《上海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執行。
(2)可疑病例樣品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病原學檢測,檢測方法采用RT-PCR。
5.監測結果處理
(1)免疫抗體監測合格率低于70%的,要及時分析原因,及時反饋,督促進行補免。
(2)病原學檢測陽性所在禽場應采取凈化措施。
(五)家畜布魯氏菌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奶牛、種牛、種羊、種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對轄區內所有奶牛、種牛進行血清學監測。種羊、種豬按存欄量的10%進行監測。
4.檢測方法
按照國家標準(GB/T18646-2002),種豬、種羊篩選檢測用琥紅平板凝集試驗或試管凝集試驗進行。奶牛、種牛用試管凝集反應進行檢測。陽性樣品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檢。
5.監測結果處理
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對陽性畜進行撲殺及作無害化處理。
(六)牛結核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所有奶牛、種牛。
2.監測時間
上、下半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對轄區內所有奶牛、種牛進行監測。
4.檢測方法
按照國家標準(GB/T18645-2002),用牛提純結核菌素皮內變態反應進行檢測。陽性樣品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核。
5.監測結果處理
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對陽性畜進行撲殺及作無害化處理。
(七)血吸蟲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殘存釘螺區域內耕牛、山羊、奶牛。
2.監測時間
每年7-8月份監測一次。
3.監測數量
殘存釘螺區域內所有耕牛、山羊進行監測,奶牛按存欄量的20%進行監測。
4.檢測方法
用間接血凝方法或Dot-ELISA方法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用糞檢法復檢,仍為陽性的確診為陽性畜。
5.監測結果處理
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對陽性牛和全部存欄牛進行化療。
(八)狂犬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狂犬病高發區及受威脅區。重點對死亡犬、疑似發病犬、動物門診犬采樣監測。
2.監測時間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每年開展一次集中免疫監測,集中免疫監測在10月中旬前完成。
3.監測數量
各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有證犬監測。按有證犬的0.1%進行監測。
4.檢測方法
病毒檢測:腦組織采用直接免疫熒光或RT-PCR方法檢測。
抗體檢測:采用ELISA方法檢測。
5.監測結果處理
(1)需病原學檢測的,樣品送農業部狂犬病實驗室(中國農科院長春獸醫研究所)進行病毒分離鑒定。
(2)撲殺陽性犬,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九)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監測方案
1、監測范圍
不同年齡、品種、用途、飼養方式的豬。
2、監測時間
全年進行兩次集中監測,分別在4月和10月份。同時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日常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3、監測數量
每次集中監測數量如下:
每次至少采集20個種豬場(血清樣品≥15頭份/場)、50個商品豬場戶(血清學樣品≥15頭份/場)、30個村散養戶(血清學樣品≥10頭份/場),樣品采集總量不少于1350份;采集流產、死胎及以高熱為特征的死亡病例組織病料不少于300份。
4、檢測方法
用RT-PCR方法進行病原學檢測。
5、監測結果處理
病原學檢測陽性豬所在豬場應采取凈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