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農業部向各地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畜牧獸醫部門嚴厲打擊飼料生產和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獸用抗菌藥物行為。
《通知》指出,當前,一些少數單位和個人為牟取私利違法違規使用人用藥、獸藥等問題突出,性質惡劣,潛在風險不容忽視,必須堅決從嚴懲處。
《通知》強調,各省(區、市)畜牧獸醫部門要迅速行動,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專項檢查,針對突出問題,堅決打擊獸用抗菌藥物違法違規使用行為。一是嚴厲打擊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在飼料添加劑產品中添加獸藥、人用藥以及其他對養殖動物或人體具有直接或潛在危害物質的行為;重點查處飼料產品中超劑量超范圍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使用人用藥、使用激素類藥品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的行為;重點查處生產過程中直接使用原料藥的行為;重點查處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但未在飼料標簽中注明的行為。二是嚴厲打擊養殖者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超劑量或超范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不按獸用處方藥規定使用處方藥、濫用獸用抗菌藥物等違法行為。三是切實加強追蹤溯源,對在飼料生產環節和養殖環節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假劣獸藥、原料藥一查到底,對其生產、經營者給予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獸用抗菌藥物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充分調動飼料、獸藥、動物衛生監督、農業綜合執法等各方面力量,形成監管合力,提升監管能力。強化監管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建立監督舉報、檢打聯動和信息通報共享機制,構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