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鄂州市積極開展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是明確責任。鄂州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市范圍內禽流感防控工作;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圍繞活禽交易市場、種禽場、規模養殖場等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開展病原學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禽類檢疫監管和監督執法;各鄉鎮畜牧獸醫站負責轄區內動物疫情排查工作。
二是開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畜牧獸醫站督促組織禽類養殖業主、防疫員和官方獸醫等對家禽養殖、屠宰、加工等重點場所開展全面排查,尤其是對新增養禽戶詳細了解禽類來源和免疫情況,并做好記錄工作,在排查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按程序報告。
三是加強監督。加強家禽調運檢疫監管,對跨省調運的種禽種雛,嚴格執行到達報告和隔離觀察制度,嚴防外疫輸入。同時嚴格落實禽類養殖場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制度,完善禽類養殖場防疫設施建設,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集中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家禽養殖、屠宰、加工等重點場所的檢疫和監管執法。
四是部門配合。積極配合食藥監、衛計、商務等部門強化活禽市場防疫監管,嚴格執行活禽交易場所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三個一”制度,同時對進入市場交易的活禽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在農貿市場逐步推行“活禽不過夜,當天集中屠宰,冷鮮上市”制度。
五是應急處置。強化病死家禽無害化處理和記錄工作。加強應急物資貯備和應急值守工作,確保遇到緊急情況,報告及時、響應到位、處置有力。同時加大獸醫人員、從業人員和密切接觸禽類人員做好個人防護的宣傳力度。
六是輿情引導。密切關注涉及禽流感相關輿情動態,及時做好輿情應對工作,科學引導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