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藥物殘留。應根據各種藥物的代謝動力學而決定上市前的停藥期,盡量選用殘留期短的藥物,宰前7天停用一切藥物,避免藥殘危害公共衛生。要慎用毒性較大的藥物,避免毒副作用的產生,如喹乙醇等。
2、要根據肉雞的生理特點用藥。肉雞無汗腺,用解熱鎮痛藥抗熱應激效果不理想;肉雞缺乏充分的膽堿脂酶貯備,對抗膽堿酶藥非常敏感,故驅除肉雞線蟲最好選用左旋咪唑;肉雞的腎小球結構簡單,有效過濾面積小,對肌注后經腎排泄的慶大霉素、鏈霉素非常敏感;雞有豐富的氣囊,氣霧給藥效果好。
3、為促長用的飼用抗菌素用量不宜過大。用抗菌素的選擇要考慮其穩定性、耐熱性、受飼料中鈣離子的影響、成本及明確各種藥物的抗菌譜。飼用抗菌素應使用多肽類、含磷多糖類、聚醚類、大環內酯類等吸收少排泄快的藥物。肉雞對磺胺類的平均吸收率較其它動物高,故藥量偏大或用藥時間長等發生毒性反應,一般不宜作為添加劑長期添加。
4、正確掌握適應癥。每種藥物都有其固有的結構和一定的作用范圍,明確各種藥物的抗菌譜,用藥要根據療效高、副作用小、安全、價廉、來源可靠的原則選用藥物,依照臨床癥狀選擇對病原微生物高度敏感的藥物,做到對癥下藥,避免盲目性。不能濫用抗生素,尤其不能濫用廣譜抗生素。抗菌素對神經系統癥狀無效,因神經癥狀多為腦部損傷,而抗菌藥物大多不能通過血腦屏障進入腦部。
5、藥物有協同作用和拮抗作用。有協同作用的藥物聯合使用,可提高防治效果,有拮抗作用的藥物可降低藥效,要錯開一定期間使用。如氟哌酸、土霉素鈣和金霉素、鹽霉素和莫能霉素都有拮抗作用。
6、達到有效藥物濃度和治療期。首次用量可適當增加,隨后幾天用維持量。一般用藥療程為3~5天,停藥過早易導致復發。長時間使用抗菌素會使禽患軟骨病,同時也易使細菌產生耐藥性或使禽藥物中毒。測量肉雞體重、計算采食量和稱重藥品量要準確。無論飲水或拌料,藥物要均勻,不溶解的藥不能飲水給藥,否則沉淀,既無治療作用,最后又因濃度大而中毒。飲水給藥要考慮藥物的溶解度和禽只的飲水量,飲用的水必須清潔、中性,在水中溶解度低的藥物以拌料為宜,拌料給藥時就應遵循“由少至多,逐漸拌均勻”的原則,否則攪拌不均勻易引起中毒或影響療效,飲水量與氣溫有關,夏天給水用藥時應降低藥物濃度,約為拌料量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