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文件農醫發[2013]4號農業部關于印發《2013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
為進一步加強獸藥的監督管理,及時掌握獸藥質量狀況,保障養殖業用藥安全有效,現印發2013年全國獸藥質量監督計劃(附后),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獸藥監督抽檢是掌握獸藥質量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問題隱患,不斷提高獸藥質量水平的重要措施。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獸藥監督抽驗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抽驗計劃,扎實開展獸藥監督抽檢工作,確保完成2013年獸藥監督抽檢計劃任務。
二、規范監督抽檢。要嚴格按照《獸藥監督抽樣規定》和農業系統監督執法程序要求,加強對獸藥監督抽樣和檢測人員的培訓,規范監督抽檢行為,保證獸藥抽樣和檢測工作的合法性、科學性、公正性和真實性。
三、強化監督抽檢效能。要積極探索適合本轄區獸藥質量監督的方式,找準獸藥監管的重點,增加對重點環節、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的抽檢比例,提高獸藥監督抽驗的針對性。要強化對轄區內回函不予確認批次較多的生產企業和經營門店的監督檢查與抽驗,重點查處企業回函不予確認的經營門店,符合立案標準的必須立案,查處率要達到100%。
四、加強協調配合。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獸藥監督抽檢單位要各負其責、加強溝通、互相配合,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在獸藥監督抽檢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我部獸醫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