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生產能力選擇。一般粉碎機的說明書和銘牌上,都載有粉碎機的額定生產能力(公斤/小時)。但應注意幾點:⑴所載額定生產能力,是指特定狀態下的產量。如谷物類飼料粉碎機,是指粉碎原料為玉米,其含水量為儲存安全水分(約13%),篩片孔徑直徑為1.2毫米。因為玉米是常用的谷物飼料,直徑1.2毫米孔徑的篩片是常用的最小篩孔,此時生產能力小,這就考慮了生產中較普遍又較困難的狀態。⑵選定粉碎機的生產能力應略大于實際需要的生產能力,否則將加大錘片磨損、風道漏風等導致生產能力下降,影響飼料的連續生產供應。
2、根據粉碎原料選擇。以粉碎谷物飼料為主的,可選擇頂部進料的錘片式粉碎機;以粉碎糠麩谷麥類飼料為主的,可選擇爪式粉碎機;若要求通用性好,以粉碎谷物為主,并兼顧餅谷和秸稈,可選擇切向進料錘片式粉碎機;粉碎貝殼等礦物飼料,可選用貝殼無篩式粉碎機;若用作預混合飼料的前處理,要求產品粉碎的粒度很細又可根據需要進行調節的,應選用特種無篩式粉碎機等。
3、根據排料方式選擇。粉碎成品通過排料裝置輸出有3種方式:自重落料、負壓吸送和機械輸送。小型單機多采用自重下料方式以簡化結構。中型粉碎機大多帶有負壓吸送裝置,優點是可以吸走成品的水分,降低成品中的濕度而利于貯存,提高粉碎效率10-15%,降低粉碎室的揚塵度。 4、根據配套功率選擇。機器說明書和銘牌上均載有粉碎機配套電動機的功率千瓦數。它往往表明的不是一個固定的數而是有一定的范圍。例如9FQ-20型粉碎機,配套動力為7.5-11千瓦;9FQ-60型粉碎機,配套動力為30-40千瓦。這有兩個原因,一是所粉碎原料品種不同時所需功率有較大的差異,例如在同樣的工作條件下,粉碎高粱比粉碎玉米時的功率大1倍。二是當換用不同篩孔時,粉碎機的負荷有很大的影響。所以,9FQ-60型粉碎機使用直徑1.2毫米篩孔的篩片時,電機容量應為40千瓦;換用直徑2毫米篩孔的篩片時,可選用30千瓦電機,直徑3毫米篩孔則為22千瓦電機,否則會造成某種程度的浪費。
5、根據節能情況選擇。根據有關部門的標準規定,錘片式粉碎機在粉碎玉米用直徑1.2毫米篩孔的篩片時,每度電的產量不得低于48公斤。目前,國產錘片式粉碎機的每千瓦小時產量已大大超過上述規定,優質的已達每千瓦·小時70-75公斤。
6、根據粉塵與噪音選擇。飼料加工中的粉塵和噪音主要來自粉碎機。選型時應對此兩項環衛指標予以充分考慮。如果不得已而選用了噪聲和粉塵高的粉碎機應采取消音及防塵措施,改善工作環境,有利于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