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區貫溪市場內的魚檔直接用自來水養魚,結果導致魚類紛紛死亡(詳見本報昨日A03版)。市自來水公司的有關負責人表示,自來水沒有經過處理是不適合用于養魚的,并拒絕了賣魚檔主們的賠償要求。對此,我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有關專家肯定了自來水公司的說法,他們提醒市民,自來水不能直接用來養魚。據專家介紹,由于魚身體的表皮層內長有一種杯狀細胞,不斷地在分泌著粘液,使魚體減少游在水中的摩擦,同時,粘液又能保護魚體不受寄生物、霉菌、細菌和其他微小生物的侵蝕,并使皮膚具有一種正常的滲透能力。自來水中的氯卻是一種強氧化劑,在水中生成很不穩定的強氧化劑次氯酸。該氧化劑對魚具有很強的穿透殺傷力,它使魚體分泌的粘液失去了對魚的保護作用,導致其體內電解質代謝嚴重失調,并在缺氧的狀態下窒息死亡,所以,用沒有經過處理的自來水直接養魚是不恰當的。該專家還說,自來水是一種民用生活用水。生活用水在達到標準的情況下,若要用于工業生產、養殖場等一些特殊用途時,必需根據生產要求進行處理再用。市民若要用自來水養魚,也可采用自然揮發的簡便方法除氯,即將自來水過濾沉淀24小時,或在陽光下暴曬后再將魚放入水中(冬天自來水就要放置2至3天再用),并應在水中不斷通空氣或氧氣。據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有關專家介紹,我市的漁業養殖多數是使用江河水或水庫水,極少有使用自來水進行養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