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控制獸藥質量的變化,保證獸藥的質量和療效,對藥品的生產、包裝、貯存都有相應的規定.有關人員在熟悉藥品的理化性質外,還必須掌握獸藥貯存的基本方法。
1.在空氣中易變質的獸藥.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風化的藥品應裝在密封的容器中于遮光、陰涼處保存。
2.受熱易揮發、分解和易變質的藥品,需在3一l0℃溫度下冷藏保存。
3.易燃,易爆,有腐蝕性和毒害的藥品.應單獨置于低溫處或專庫內加鎖貯放.并注意不得與內服藥品混合貯存。
4.化學性質作用相反的藥品.應分開存放,如酸類與堿類。
5.具有特殊氣味的藥品.應密封后與一般藥品隔離貯放。
6.有效期藥品,應分期、分批貯存井設立專門卡片,注意近期先用.以防過期失效。
7.專供外用的藥品,因其常含有劇毒藥品成分,應與內服藥分開貯存。殺蟲、滅鼠藥有毒,應單獨存放。
8.名稱容易混淆的藥品,要注意分別貯存,以免發生差錯。
9.藥品的性質不同,應選用不同的瓶塞,如氯仿、松節油,禁用橡皮塞,以免溶化,宜用磨口玻璃塞;氫氧化鈉則相反。另外,用紙盒、紙袋、塑料袋包裝的藥品,注意防止鼠咬及蟲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