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母豬的營養特點是控制適宜的營養水平。我國飼養標準規定,妊娠前期(懷孕后前80天)的母豬體重為90-120kg時,日采食配合飼料量為1.7kg,體重120-150kg,日采食為1.9kg, 150kg體重以上為2kg。
妊娠后期(產前一個月)體重在90-120kg、120-150kg、150kg以上,日采食量分別為2.2kg、 2.4kg、2.5kg配合飼料。日糧營養水平為粗蛋白12%-13%,消化能為2.8-3.0兆卡/千克,賴氨酸為0.4%-0.5%,鈣為0.6%,磷為0.5%。另外,除了喂配合飼料外,為使母豬有飽感和補充維生素,最好搭配品種優良的青綠飼料或粗飼料。對于斷乳后體瘦的經產母豬,應從配種前10天起開始增加采食量,直至配種后恢復繁殖體況為止。對妊娠初期膘情已達7成的經產母豬,懷孕前期給低營養水平,后期增加采食量(按飼養標準)。對于青年母豬,由于本身發育和胎兒的需要,在整個妊娠期內,應采取逐步提高營養水平的飼養方式。不論哪一類型的母豬,妊娠后期(90天至產前3天)都需要短期優飼,方法是每天每頭增喂1kg的配合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