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好孵化場的場址后,就要對孵化場進行規劃,孵化場的規劃要追尋一定原則。
孵化場的規模應根據當前本地區養雞發展情況而定。應充分調查本地區養雞場的數量和雞的品種、存欄量,計算出每月需要生產的雛雞量和所需的種蛋數、批次、每批入孵的種蛋數,進而確定孵化箱的臺數和孵化室的面積。根據每批出雛的最高數量,來確定出雛室和雛雞存放室、貯蛋室、收蛋室、洗滌室、雛盒室等需要的面積,作為建場的依據。
孵化場的布局必須嚴格按照“種蛋→種蛋消毒→種蛋保存→種蛋處置(分級碼盤等)→孵化→移盤→出雛→雛雞處置(分級鑒別、預防接種等)→雛雞存放”的生產流程進行規劃。由“種蛋”到“出雛”,較小的孵化場可采用長條流程布局;但大型孵化場,則應以孵化室、出雛室為中心,根據生產流程確定孵化場的布局,安排其他各室的位置和面積,以減少運輸距離和工作人員在各室之間不必要的往來,提高房室的利用率,有效改善孵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