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準確與否關鍵在于確診
所謂藥到病除并非依靠靈丹妙藥,所謂好藥也并非價格昂貴的藥,而是指在確診病的基礎上,根據藥理藥性對癥下藥方可達到治愈的目的。臨床獸醫和養豬大戶常被流感后的并發癥弄得束手無策,把治不好的豬的熱病統稱為無名高熱等現象仍時有發生。治療是以確診為前提的,對病的認識似是而非則只能是盲目用藥,受損失的只能是養豬戶和養豬場。
切勿濫用藥和誤用藥
目前無論在農村小鎮或集市均可很容易的買到獸藥,有些農戶靠著一知半解的功夫買回注射器和本人知曉的常識用藥,自充獸醫給自家豬看病,看不好時才去找鄉村獸醫,鄉鎮看不好時再到縣市獸醫站求診。殊不知這樣反復折騰往往使病程拖長,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甚至引起豬的并發癥或繼發感染,加重了病情,增大了診治難度。
在農村,養豬濫用藥和誤用藥的現象十分嚴重。有的農戶自作聰明,在飼料中、飲水中常拌些土霉素之類的藥物,似乎豬一日三餐無藥則不下咽似的;還有些廠家在飼料中摻進激素,引起一系列社會公害和環境污染,危害一方。
如何面對名目繁多的新獸藥制劑
目前獸藥市場繁榮但問題不小,生產源頭亂、銷售渠道亂、劑型品種亂等現象十分普遍,這給臨床獸醫和養豬戶在豬病防治上造成極大困難。尤其是近年來一些獸藥名稱、品牌、劑型等十分混亂,往往使獸醫和養豬戶困惑不解。尤其是一些廠家在外包裝上只說明用途和用法,但沒有說明該藥的配方成分,這是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的,也給獸醫在臨床使用時造成困難,甚至導致醫療事故的發生。
因此,臨床獸醫和大型養豬場的技術人員必須學會鑒別和使用這些五花八門的獸藥和藥物添加劑,以保證治療效果。在確診的基礎上,制訂出治療方案和用藥處方,方可達到治療目的。
臨床用藥應標本兼治
豬患病時臨床癥狀常是外表癥候和現象,病原是致病內因,因此必須標本兼治才能根除病患使患畜康復。在臨床診療中,由于豬食量大且采食粗,常將整體用藥(如靜注、肌注)與口服用藥(拌在飼料或飲水中)相結合;又由于目前中草藥散劑很多,中西藥合劑及中藥針劑均很多,因此可采用中西藥結合的方法治療;在基層尤其是流行病發病早期,從臨床癥狀上難以確診病原時(如拉稀是由細菌引起還是由病毒引起),在用藥時則可將抗菌與抗病毒藥配合使用,這樣往往療效顯著。
不可忽視配伍禁忌
藥物因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質和藥理性質,在配合不當時易出現沉淀、結塊、變色,從而引起失效或產生毒性,獸醫人員在臨床治療時必須注意這些配伍禁忌。主要有如下三類:
物理性禁忌藥物配合時產生形態方面的改變,如分離、析出、潮解、溶化等變化,導致藥效降低。如抗生素類藥不能與吸附類藥同用,否則前者易被后者吸附而降低療效。
化學性禁忌主要是酸性與堿性兩類藥物相遇時發生化學反應而產生沉淀、變色、產氣、爆炸、液化等,輕則降低藥效,重則產生毒害作用。如磺胺類藥物易與許多抗生素類藥物、葡萄糖生理鹽水以及鎮靜退熱類藥物發生沉淀析出;鹽酸四環素遇碳酸氫鈉溶液時析出四環素沉淀;又如氯霉素遇堿性藥物如人工鹽等則被破壞而失效,而遇酸性藥物則發生沉淀(在肌肉中吸收不良,靜注時則栓塞血管);常用的酸性藥物有青霉素、鏈霉素、葡萄糖酸鈣、鹽酸普魯卡因等均不宜與堿性藥物配伍。
療效性禁忌一些藥物在配合使用時可產生拮抗作用(抵消藥效)或協同作用(導致藥害)。如強心苷類與鈣劑不能同用,擬堿藥與抗膽堿藥、磺胺類與普魯卡因、氯霉素與卡那霉素等不能配合使用。
目前廣泛使用的一些中藥水針劑、中西復合針劑及與其他藥物配伍時同樣有配伍禁忌,在臨床配合用藥時必須同樣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