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產養殖多以分散的家庭經營為主,他們在水產養殖生產過程中思想意識上存在著種種誤區。這些誤區使得很多養殖戶的養殖效益低甚至虧本。這就直接影響了養殖的增產增收,影響了水產養殖業的健康發展。
現簡單介紹—下在用藥方面存在的常見誤區及正確用藥方法。
常見誤區
1.輕視預防。不能正確認識預防的重要性,片面追求降低成本,認為預防是一種浪費,輕視預防工作,結果給疾病的暴發流行埋下隱患。
2.心存僥幸,延誤病情。水產養殖不同于陸上養殖,當你看到一尾魚患病時,可能這口池塘的病情已經蔓延了。
3.長期盲目用藥或隨意加大劑量。在飼料中長期添加抗菌藥物,致使病原體對藥物產生抗藥性。或因病原體已產生抗藥性,便隨意加大劑量,結果就會造成藥物中毒或產生其他不良反應。
4.不對癥用藥,濫用藥物。只憑經驗而不科學診斷,不認真詳細檢查、化驗,便盲目用藥。很多種疾病表面上看癥狀都很相似,很容易造成誤診。
5.頻繁換藥或用藥療程不足。急于將魚病治好,在用藥一二天后發現病情未見明顯好轉,就認為這藥沒用,馬上換藥,如此反復。有的見病情有所好轉,認為病情治愈,就馬上停藥,結果造成治療不徹底,疾病容易復發。
6.長期使用單—藥物,病原體易對藥物產生抗藥性,或難以治愈其他并發癥。
7.不注意混藥禁忌。不知道藥物的性質,將幾種藥胡亂混在一起使用。
8.不知道水產動物對藥物敏感性。如蝦蟹對菊酯類、有機磷類農藥(敵百蟲、敵敵畏)敏感:鱖對敵百蟲等有機磷農藥敏感等。
9.用藥方法不當。內服藥當外用藥使用;拌料不勻;用藥順序、用藥時間、用藥次數不當;水面測算不準,用藥量計算不準等。
10.盲目使用國家明文規定的禁用藥,如孔雀石綠、呋喃唑酮、五氯酚鈉等。
正確用藥方法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用藥前應先了解藥物的性質,科學配藥,了解水產動物的習性和疾病流行特點,根據實際情況,把握時機,適時用藥,正確用藥,對癥下藥,標本兼治。
1.適時清塘,選用適合的清塘藥:適時換水或用水質調節劑進行水質調節,保持池水“肥、活、嫩、爽”。
2.給藥方法、用藥劑量及用藥次數因藥性、養殖品種、養殖方式、投喂方式而定。用藥前應仔細閱讀藥物的說明書。
3.內服藥應拌料均勻,特別是不溶于水的藥物;不用原料藥,因為原料藥分量不易控制,不易拌勻;有的藥物需添加黏合劑;有的藥物最好制成顆粒藥餌投喂;有的中藥散劑宜用開水浸泡或煎煮后拌料或潑灑,這樣藥效更佳。
4.外用藥使用方法。
(1)用藥時間因藥物性質和養殖品種不同而異。殺蟲藥宜在太陽剛出來時、下午落日后或傍晚投餌1~2小時后使用;殺菌藥宜在白天上午施用;見光易分解或對光敏感的藥物宜在太陽落山后用藥為好。施藥后應開增氧機,以使藥物分布均勻;悶熱天、陰雨天、夏天高溫的中午、缺氧或浮頭時不宜用藥,特別是殺藻劑,可潑灑(撒)增氧劑或開啟增氧機,小蝦、蟹脫殼旺期應慎用外用藥,特別是刺激性藥物。
(2)外用藥應盡量選擇用量小、效果好、污染少、毒性小的品種;藥物如需溶解,應完全溶解并攪拌均勻;潑灑(撒)要均勻,池塘周邊、增氧機邊可多潑灑,藥物應在上風口處潑灑并做好防護措施,保證全池藥量的均勻性和施藥者的個人安全,潑灑藥物前應停喂1餐~2餐,如需投餌,應先投餌后潑灑藥物,特別是潑撒顆粒藥物,更要注意這—點。
(3)原則上潑灑藥物的順序為先用殺蟲藥,后用殺菌藥,但具體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潑灑外用藥時,應注意水體pH值、水質肥瘦度、水體透明度、水溫高低等外界環境對藥物的影響,同時要注意藥物對魚類品種、大小、病魚體質的影響。
(4)用藥后同時要觀察魚的反應。若出現浮頭、靠岸、上下竄動等異常現象,應盡快換水并增氧。
5.注意生物活菌制劑與抗菌、抑菌藥物不能同時投喂或潑灑;根據需要,應及時向養殖水體中補充生物活菌制劑,使有益菌群保持優勢狀態。
6.藥物浸泡的注意事項。采用此方法應注意藥物不應與容器存在化學反應;應選擇對被浸泡對象刺激性較小藥物,藥物在水中應完全溶解并攪拌均勻;浸洗時間應根據水溫、種類、魚的健康狀況、密度等靈活掌握,注意缺氧,一旦發現魚有掙扎、浮頭等,應迅速撈出并放入清水中。該方法應在水產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7.禁止使用國家明文規定的禁用藥。
總之,為提高水產養殖的經濟效益,促進農村水產養殖業的健康發展,加強飼養管理,提高養殖水平。合理使用藥物,做到“對癥用藥,安全用藥,適宜用藥,合理用藥,控制用藥,有效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