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聯合用藥要注意六點
1 獸醫臨床上要根據藥物的性質與藥理作用,針對疾病的病原體和臨床特征,科學合理的聯合使用藥物,以擴大抗病毒和抗菌譜,增強對病原體的殺滅作用,減少耐藥性的產生,以提高藥物預防與臨床治療的效果。
2 當臨床上出現多種病原體混合感染與繼發感染或產生嚴重耐藥性菌株時,應根據藥敏試驗的結果及時采取對癥聯合用藥,以充分發揮各種藥物的協同作用與促進作用,可有效的提高臨床防治效果。
3 不科學、不合理的聯合用藥,不僅不能提高臨床防治效果,反而會影響與降低藥物的療效,增大藥物的不良反應,延誤患病動物的病情,誘發耐藥性菌株的出現,導致二重感染,產生嚴重后果。
4 不合理的聯合用藥,往往造成藥物配伍禁忌,使藥物產生相互干擾,出現沉淀、渾濁、降效、失效,嚴重者引起動物中毒、過敏,甚至死亡等。
5 細胞因子制劑(基因工程藥物)不能與抗生素混合注射,但可以聯合使用,分別肌注。否則,藥物失效。細胞因子制劑與中藥制劑聯合用藥,可混合肌注,也可分別肌注,能顯著的提高藥物的協同作用與促進作用,增強臨床防治效果。
6 抗生素與抗生素聯合用藥,拌料與飲水給藥時,可混合使用;肌肉注射時,盡可能分別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