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母豬一般使用3~4年,公豬使用2~3年。規模化豬場對種豬生產性能及體況要求嚴格,淘汰率高,中小型豬場種豬淘汰率相對較低,但如果有以下情況時,應及時淘汰:
1、正常生產種豬,在肢蹄、生殖器官出現重大損傷后應及時淘汰
2、發生普通病連續治療2~3個療程后,不能康復的種豬應及時淘汰
3、發生如豬瘟、狂犬病、細小病毒病、藍耳病等嚴重傳染病的種豬應及時淘汰
4、母豬斷奶后兩個發情期42天以上或2個月不發情的應該淘汰
5、在排除公豬原因的情況下,母豬配種后復發情連續兩次以上的應該淘汰
6、經產母豬累計三胎窩產活子數均低于7頭的應淘汰;
7、母豬已經使用3~4年,但產活子數低于9頭的應該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