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治病不按療程,給豬打一針后發現好轉,如采食增加,體溫降低等,但實際上卻并沒有將病根除去,只是用藥物將病狀壓住了,幾天過后可能復發。所以,在治療時在豬病狀減輕后,應繼續用藥,以鞏固治療效果,一定要將病徹底除去,這個問題在育肥豬階段最明顯。
還有一個現象是藥物在作怪,一些獸藥廠家,為了使用戶及早感到藥的作用,往往制成復合藥物,藥中既有針對細菌的抗生素,也有減輕外表癥狀的解熱鎮痛藥(如氨基比林)和抗應激藥;這種復合藥物在豬使用后,不論治療效果如何,都會使豬產生好轉的表象,如精神狀態好轉,采食量增加等;但藥力一過,病態就又表露出來;所以,治療病豬,不能在豬看到好轉后就置之不理,而應按療程治療,并同時注意觀察,這樣才是治病的最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