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適度的規模,提升整體效益
蛋雞養殖的適度規模是指在一定條件下,蛋雞養殖這結合自身的經濟實力、生產條件和技術水平,充分利用自身的各種優勢,把各種潛能充分發揮出來,以取得最好的經濟效益規模
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資金投入,資源消耗,雞群疫病防控成本,飼料供應,雞蛋銷售,雞糞處理以及最難控制的市場風險
養蛋雞規模的大小需要考慮雞舍面積、技術水平、設備利用率、資金保障能力、飼料保證能力、雞蛋銷售渠道、雞糞處理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等要求,結合蛋雞的只均效益和總體效益來綜合考慮。這些條件必須同時滿足,不可偏廢其中任何一項,一旦其中任一環節出差錯,將很難繼續經營下去。
比如5000只以下小規模的養殖戶即使養雞賺錢也不如進城打工多,還要承擔傳染病帶來的風險,只有養殖戶每年的盈利是打工收入的2倍以上才有吸引力,而這個吸引力的養殖規模是5000只以上。5000-10000只的規模看,如果采用自動加料和自動清糞設備,一個家庭不雇傭人完全可以承擔相應工作量,才能使養殖經營者獲得與經營其他行業相當的平均利潤,從而穩定其養殖積極性。因此對于以家庭成員為主養殖蛋雞的,規模在5000只以上、10000以下為適度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