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肉用或蛋用型的種雞,不僅要求產肉量或產蛋量高,而且要求雞群生長發育較一致,成活率高,同時具備該品種的特征特性。因此在飼養過程中除了給予適宜的營養,良好的飼養管理條件外,還需要進行選擇,才能使有益的經濟性狀得到鞏固和積累,從而逐步提高肉用或蛋用種雞的生產性能和品種特性。
種雞一般需進行3次全面的選留,第1次在6—8周齡,第2次在開產前,第3次在產蛋高峰期之后。此外在飼養過程中必須定期進行淘汰病、弱、殘雞。
生產商品雞的種雞繁殖場,進行選留種雞,一般根據外貌和生理特征來進行。
(1)蛋用系種雛
一般也在6—8周齡,選留羽毛生長快,體重符合該雞種的要求,不宜過重或過輕,無生理缺陷的種雛。
(2)肉用系種雛選留
不論是祖代、父母代種雞,一般養至6—8周齡,地方良種雞養至8—10周齡,進行第1次選留。因為6—10周齡種雛的體重和生長速度,與今后成雞的體重和生長速度有較強的相關性,為此選擇6—10周齡時進行種雛的選留。
肉用系種雛選留主要選早期生長速度快,體重大,羽毛豐滿,健壯的種雛。淘汰生長慢,體重輕,羽毛沒有長齊以及具有生理缺陷和傷、殘、病、弱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