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獸藥種類繁多,同時一些獸藥的亂用情況導致細菌對部分藥物已經產生了耐藥性,針對單一的藥物對某些疾病治療效果欠佳的情況,我們現將幾種常見藥物的聯合用藥、配伍禁忌及臨床用藥方法等列舉如下,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參考。
一、青霉素
1.抑菌作用強的抗菌藥如:四環素類,氯霉素類、林可胺類,大環內酯類減低青霉素類的殺菌效果;
2.紅霉素常量使用降低青霉素效果,大劑量用時增加青霉素對鏈球菌,耐青霉素葡萄球菌的抗菌效果;
3.常量使用磺胺與青霉素配伍,雙雙降效,大劑量使用時,磺胺置換與血紅蛋白結合的青霉素,增加青霉素抗菌性。聯用同時增加青霉素突破沒發炎的血腦關節屏障;
4.青霉素G與土霉素、四環素、慶大、卡拉、VC、阿托品混合注射減效;
5.阿司匹林、氨基比林能置換與蛋白結合的青霉素,提高血中濃度,增強其抗菌效果。
二、鏈霉素
1.可與磺胺類、四環素類、氟苯尼考、大環內酯類、林可胺類聯用;
2.口服是主要用于大腸桿菌、沙門氏菌等腸道疾病,注射時治療范圍加大,但仍然主要抗革蘭氏陰性菌為主;
3.與其他氨基糖苷類同用或先后連續局部或全身應用,可能增加對耳、腎及神經肌肉接頭等的毒性作用,使聽力減退、腎功能降低及骨骼肌軟弱、呼吸抑制等,后者可用抗膽堿酯酶藥(新斯的明)、鈣劑等進行解救;
4.與多黏菌素類合用、先后連續局部或全身應用可能增加對腎和神經肌肉接頭的毒性作用;
5.其他腎毒性藥物及耳毒性藥物均不宜與本品合用或先后應用,以免加重腎毒性或耳毒性。
三、慶大霉素
1.與四環素、紅霉素等合用可能出現拮抗作用;
2.與青霉素混合可出現沉淀降低藥效,但與青霉素分點注射對鏈球菌引起的腿疼有特效;
3.與頭孢菌素、右旋糖酐鐵、強效利尿藥(如呋塞米等)、紅霉素等合用可增強本類藥物的耳毒性;
4.骨骼肌松弛藥(如氧化琥珀膽堿等)或具有此種作用的藥物可加強本類藥物的神經肌肉阻滯作用。
四、鏈霉素
1.與慶大霉素等聯合對葡萄球菌、鏈球菌等革蘭氏陽性菌呈協同作用;口服是主要用于大腸桿菌、沙門氏菌等腸道疾病、注射時治療范圍加大,但仍然不宜與抗蠕動止瀉藥同用,因可使腸內毒素延遲排出,從而導致腹瀉延長和加劇,亦不宜與含白陶土止瀉藥同時內服,后者將減少林可霉素的吸收達90%以上;
2.與壯觀霉素聯用,增加抗菌譜,與甲氧芐啶(TMP)聯用有協同作用,與丁胺卡拉霉素聯用注射治療范圍加大,與甲硝唑聯用有協同作用;
3.不宜聯用大環內酯類,氯霉素類,青霉素頭孢類,VC,會與其產生氧化還原反應;
4.林可霉素類與氯霉素或紅霉素合用有拮抗作用,與卡那霉素、新生霉素同瓶靜脈注射時有配伍禁忌。
五、卡那霉素
1.與青霉素或頭孢類合用有協同作用;
2.本品在堿性環境下抗菌作用增強,與堿性藥物(如氨茶堿,碳酸氫鈉等)合用可增強抗菌效果,但毒性也相應增強,當PH超過8.4時,抗菌作用反而減弱。鈣,鎂,鈉,胺,鉀等陽離子可抑制本品的抗菌活性;
3.與頭孢菌素,右旋糖酐鐵,強效利尿藥(如呋塞米等),紅霉素等合用可增強本類藥物的耳毒性;
4.骨骼肌松弛藥(如氧化琥珀膽堿等)或具有此種作用的藥物可加強本類藥物的神經肌肉阻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