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空氣中易變質的獸藥,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風化的藥品應裝在密封的容器中,于遮光、陰涼處保存。
二、受熱易揮發、易分解和易變質的藥品,需在3℃~10℃條件下保存。
三、易燃、易爆、有腐蝕性和毒害的藥品,應單獨置于低溫處或專庫內加鎖貯放,并注意不得與內服藥品混合貯存。
四、化學性質作用相反的藥品,應分開存放,如酸類與堿類藥品。
五、具有特殊氣味的藥品,應密封后與一般藥品隔離貯存。
六、有效期藥品,應分期、分批貯存,并專設卡片,近期先用,以防過期失效。
七、專供外用的藥品,應與內服藥品分開貯存。殺蟲、滅鼠藥有毒,應單獨存放。
八、名稱容易混淆的藥品,要注意分別貯存,以免發生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