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獸藥原粉是違法行為
獸藥原粉是獸藥廠制造成品獸藥原料,屬于獸藥原料藥。在成品獸藥中,不但包括原料藥,還含有增效劑、助溶劑、穩定劑等多種成分,使用成品藥物才能發揮出最好的藥效,單純的原粉根本就不能直接應用在養殖生產中。
國務院發布的《獸藥管理條例(2004)》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批準可以在飼料中添加的獸藥,應當由獸藥生產企業制成藥物飼料添加劑后方可添加。禁止將原料藥直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直飼喂動物。”第六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直接將原料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飼喂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見,養殖場直接使用獸藥原粉,明顯屬于違法行為,嚴重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種行為應該及時得到糾正。
2.使用獸藥原粉容易產生毒副作用
原粉的作用往往是單一的殺菌或抑菌,沒有輔助治療的成分,但現在畜禽的疾病,尤其是傳染性疾病,大多數屬于混合感染,單純使用某一種獸藥原粉進行防治,根本不會達到理想的效果。若將幾種獸藥原粉配合起來應用,需要經驗豐富的獸醫師才能做到,一般的養殖戶亂配藥物,很容易發生配伍禁忌,輕者對疾病防治無效,重者可能發生中毒反應,嚴重威脅畜禽的安全。另外,有些藥物酸性或堿性太強,直接使用原粉,對畜禽胃腸道的刺激很大,也容易造成不應有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