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防治動物疫病中長期規劃(2012—2020年)》,進一步加強國家獸醫實驗室體系建設,強化非洲豬瘟防控技術支撐。
根據《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管理辦法》《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管理的通知》(農醫發﹝2016﹞13號),我部指定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相關實驗室為國家非洲豬瘟參考實驗室;指定中國農業科學院哈爾濱獸醫研究所相關實驗室為國家非洲豬瘟專業實驗室;指定中國農業科學院蘭州獸醫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和華南農業大學相關實驗室為國家非洲豬瘟區域實驗室。
上述實驗室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部相關規定開展非洲豬瘟病毒實驗工作。我部將對實驗室實行動態管理。 現予以公告。 附件:國家非洲豬瘟參考實驗室、專業實驗室和區域實驗室名單 農業農村部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