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5月29日,農業農村部發布公告,公布了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目錄》首次明確了家養畜禽種類33種,包括其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及配套系。其中,傳統畜禽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鹋、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目錄》屬于畜禽養殖的正面清單,列入《目錄》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管理。
《目錄》制定堅持依法、科學、公開。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畜牧法有關規定,農業農村部以兩次全國性畜禽遺傳資源調查成果為基礎,加快推進《目錄》制定工作,先后征求了36個中央和國家機關、各省級人民政府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產業界專家學者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過多輪修改和科學論證,正式向社會公布《目錄》。
《目錄》所列畜禽遺傳資源是城鄉居民重要農畜產品供給的主要來源。2019年,我國肉類、禽蛋、牛奶總產量分別達到7649萬噸、3309萬噸、3201萬噸,肉類及禽蛋總產量連年位居世界第一。改革開放40年來,畜牧業發展步入快車道,總產值近3萬億元,成為農業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為滿足日益增長的畜禽產品消費需求,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作出了重要貢獻。
《目錄》的制定和實施,對于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和畜牧法規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對于準確把握畜禽范圍,規范畜牧業監督管理工作,正確處理好資源保護利用與產業發展的關系,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和農牧民持續增收具有現實意義。
農業農村部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以《目錄》公布為契機,抓緊組織學習貫徹,積極開展宣傳解讀,加強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利用和品種創新,規范畜禽生產經營管理,強化技術指導和服務,嚴格種畜禽及動物衛生監督,加快畜禽種業和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確保畜禽產品供給和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