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留辦〔2021〕22號
全國獸藥殘留專家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獸藥殘留標準
制修訂任務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農業農村部農業行業(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部署,2021年獸藥殘留、耐藥性標準制修訂工作已全面啟動,為做好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一)申報單位須符合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資質,一類事業單位不能單獨申報項目。
(二)申報單位(包括聯合申報單位)應具備承擔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專業背景、能力和科研基礎,對擬申報的項目應有一定的研究基礎、能確保并督促項目承擔人按經費預算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標準起草并提交研究結果。
(三)如聯合申報,應符合優勢互補的原則,并明確各單位任務分工、首席專家、主要起草人員等,各申報單位均需在申報書中蓋章。
(四)實行黑名單制度,對于近年來承擔項目較多但未按期完成或完成質量差的單位將予以限制。
二、項目首席專家應具有副高級或以上職稱,熟悉GB/T1.1-2020等標準制修訂相關要求和標準制修訂工作經驗,并對項目的完成、進度、質量等負責。
三、各申報單位要圍繞本通知標準制修訂任務(見附件1)及其主要技術要點認真編寫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
四、請務必于2021年3月10日前將申報書掃描件發送至我辦,以便組織集中審查、上報,過時將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玉潔
電話:010—62103930
郵箱:syclyny@163.com
全國獸藥殘留專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2日
附件:全國獸藥殘留專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獸藥殘留標準制修訂任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