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做好黑龍江省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和防范非洲豬瘟假疫苗帶來的風險隱患,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洲豬瘟假疫苗有關違法行為的通知》(農辦醫〔2021〕14號)要求,省廳制定了《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洲豬瘟假疫苗實施方案》,并印發至各有關單位,要求迅速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洲豬瘟假疫苗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洲豬瘟假疫苗有關違法行為的通知》(農辦醫〔2021〕14號)要求,防范非洲豬瘟假疫苗造成的風險隱患,確保黑龍江省非洲豬瘟防疫成效,全力維護生豬生產恢復和產業穩定發展大局。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31號)要求,推動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的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壓實農業農村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部門及相關單位的監管責任,厘清責任部門和職責分工,落實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措施,防范非洲豬瘟假疫苗造成的風險隱患;依法督促落實各類從業者主體責任。立即對轄區內科研單位(含獸醫實驗室)、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生豬養殖場戶等開展全覆蓋專項檢查,以最大的決心、最堅決的措施,嚴厲打擊非法研制、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洲豬瘟假疫苗行為。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覆蓋專項檢查。截至目前,我國乃至世界其他國家均未批準非洲豬瘟疫苗上市使用。未經嚴格程序批準生產經營使用的疫苗都是假疫苗,安全風險隱患極大。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在鞏固《關于進一步嚴厲打擊違法研制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的通知》(黑農廳函〔2020〕908號)成果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繼續對非洲豬瘟假疫苗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對轄區內重點單位、企業進行全覆蓋專項檢查。
1.對科研教學單位、企業等所有獸醫實驗室開展排查。各市(地)農業農村局要組織專人,重點檢查上述單位是否有違法從事非洲豬瘟疫苗研制活動;對實驗室冰箱保存的無標簽疫苗、成份不明的試劑,要開展檢查檢測確認;對實驗活動記錄等要進行仔細核查。如發現有非洲豬瘟疫苗制苗用種毒或試制疫苗,要進一步核實種毒和試制疫苗的使用和去向情況。對違法科研機構立即責令停止相關活動,建議教育、科技、財政等相關部門依法撤銷或吊銷其相關批準證明文件,屬于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3年內依法不再受理其相關行政許可申請;對違法科研人員,督促所在單位對其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等處分,不予批準相關項目申請,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科技等部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實驗室檢查如需提供技術支持,各市(地)可聯系省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聯系人:汪淼,聯系電話:13946081842。
2.對獸用生物制品生產企業開展檢查。哈爾濱市、綏化市、哈爾濱新區農業農村局要對轄區內獸用生物制品生產企業開展全面檢查,排查是否存在違法制售非洲豬瘟疫苗、未經農業農村部批準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行為。重點檢查生產企業的生產車間、廢氣廢水處理和排放、質檢室、動物實驗室、菌(毒、蟲)種庫等關鍵場所及隱蔽場所、原材料出入庫、試驗動物購買和使用、資金往來等情況,全面查找非法制售假疫苗和診斷制品線索。如發現違法制售非洲豬瘟疫苗及診斷制品行為,要進一步核查生產銷售數量和銷售對象、生產種毒來源等信息,并依照《獸藥管理條例》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第97號規定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并吊銷其《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生產活動。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對獸藥經營企業(特別是獸用生物制品經營企業)開展檢查。重點檢查無標簽疫苗及未經農業農村部批準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出入庫記錄、資金往來等情況,全面查找違法經營線索。如發現違法經營行為,要進一步核查違法產品來源、銷售對象和數量等信息,并依照《獸藥管理條例》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第97號規定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并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經營活動。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對生豬養殖企業(場、戶)開展排查。重點檢查冰箱冰柜是否保存有可疑疫苗及診斷制品、購買記錄、免疫接種記錄、檢測記錄、資金往來等信息,全面查找違法使用假疫苗及未經批準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線索。如發現違法使用上述非法產品行為,要進一步核查假貨來源和數量等信息,并依據《獸藥管理條例》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第97號規定從嚴從快從重處罰。必要時商請公安機關聯合辦案,一查到底。對違法生豬養殖場戶的非洲豬瘟病毒陽性豬群,要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和《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進行處置;非洲豬瘟病毒抗體陽性的視為感染豬群,不得開具檢疫證明,不得出欄,不得屠宰上市;對養殖場戶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
(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監測。省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要加強對養殖、屠宰和無害化處理等場所的日常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對監測中發現的非洲豬瘟病毒陽性樣品和流行病學調查中發現的典型線索,要全部按照《非洲豬瘟病毒流行株與基因缺失株鑒別檢測規范》開展人工基因缺失毒株的鑒別檢測。發現人工基因缺失株,確認后要第一時間按照附件1要求將檢測結果及樣品來源等信息報送省廳,屬地市級農業農村局要立即開展追蹤溯源、第一時間固定證據,對涉嫌違法單位進行立案查處,切實提高監管效能。
(三)強化對合法開展非洲豬瘟疫苗臨床試驗場監管。
1.根據農業農村部獸用生物制品臨床試驗批件(批件號:2020035),哈爾濱獸醫研究所、哈爾濱維科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等單位,自去年11月份開始,在黑龍江大北農農牧食品有限公司肇州分公司(肇州縣百春生豬養殖場)(黑龍江大慶市肇州縣新福鄉新福村)進行非洲豬瘟弱毒疫苗(HLJ/18-7GD株)臨床試驗。請大慶市農業農村局根據《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強哈獸研非洲豬瘟疫苗臨床試驗監管工作的通知》(黑農廳函〔2020〕368號)、《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哈獸研非洲豬瘟疫苗第二階段臨床試驗進行監管工作的通知》(〔2020〕848號)要求,繼續加大對該臨床試驗活動的監管力度、實施痕跡化、全過程管理,建立監管臺賬,詳細記錄種毒和中試產品的數量流向用途等信息。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終止其臨床試驗并第一時間向省廳報告,并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2.哈爾濱市農業農村局要對哈爾濱獸醫研究所、哈爾濱維科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擬在賓縣大北農農牧食品有限公司(哈爾濱寬祥牧業有限公司養殖場)(哈爾濱市雙城區金城鄉金城村)開展非洲豬瘟弱毒疫苗(HLJ/18-7GD株)臨床試驗活動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立即立案調查處理。
(四)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各地要迅速行動,充分利用互聯網、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以及報紙、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做好宣傳工作,發動群眾廣泛參與此次行動。并采取發放宣傳掛圖、致養殖場戶一封信、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加強宣傳,讓廣大養殖場戶和從業者科學認識、準確把握非洲豬瘟假疫苗的嚴重危害。要將《嚴厲打擊非洲豬瘟假疫苗明白紙》(附件2)發放、張貼到轄區內所有生豬養殖場戶、獸藥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相關科研教學單位等,推動筑牢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不斷增強全體從業人員抵制、舉報、打擊非洲豬瘟假疫苗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方案要求,厘清責任,針對不同的監管對象和監管內容,突出整治重點,分工包片,將整治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扎扎實實地開展專項檢查,不折不扣地把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確保整治效果。
(二)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建立案件會商、抽檢結果共享、信息通報交流等制度,強化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凡是涉嫌構成犯罪、符合移送條件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強有力震懾。必要時由省廳統一協調。
(三)明察暗訪,從嚴執法。要根據本地實際,充分運用“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督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同時結合抽查、異地交叉檢查和飛行檢查等多種措施開展檢查,檢查過程中要認真負責、一絲不茍,對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對違法研制、生產、銷售、使用企業涉嫌構成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嚴禁有案不查、搞地方保護,確保違法案件一查到底。省廳近期將組成聯合檢查組,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重點單位和區域開展檢查。
(四)渠道暢通,舉報有獎。按照《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暫行辦法》,農業農村部將對查實的非洲豬瘟假疫苗案件,給予舉報人員最高3萬元(稅前)的獎勵。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完善本轄區非洲豬瘟假疫苗舉報獎勵工作機制,提高舉報獎勵額度,鼓勵引導廣大從業人員、社會各界積極提供信息線索。各市(地)、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開通舉報電話、設立電子郵箱等,廣泛收集有關違法違規線索,安排專門人員對問題線索進行梳理、分析和調查核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省廳受理非法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舉報電話:0451-82654382(省廳獸醫處)。
各地要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報告發現跨區域線索、重大問題線索以及需要省廳協助解決的事項,隨時報告工作中的問題及建議,定期總結報送工作進度和好的經驗做法。打擊非洲豬瘟假疫苗工作情況及統計表(附件3)實行季報告,首次全覆蓋專項檢查情況要于4月20日前上報,6月20前、9月20日前上報季度工作情況,并于11月20日前報全年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