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已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1年1月22日修訂通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做好宣傳貫徹落實工作。5月6日,農牧廳獸醫局組織開展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宣貫工作暨視頻培訓會。
會議要求,一是充分領會修訂實施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切實履行動物防疫法定職責,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動物防疫工作的能力;二是全面貫徹調整后的動物防疫方針,強化落實動物防疫責任,健全優化防疫管理制度,加強獸醫人員管理,強化防疫體系建設,健全條件保障措施,加大依法處罰力度,推進動物防疫工作;三是積極配合完成《內蒙古自治區動物防疫條例》條例修訂,梳理本行政轄區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調整完善相關工作制度,確保動物防疫法有效實施。
此次培訓特邀青島東方動物衛生法學研究咨詢中心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修訂工作小組成員陳向武研究員做了專題輔導,農牧廳獸醫局局長紅海出席會議并做了宣貫動員講話,全區共計1002人參加此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