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陳瑞愛代表提出了關于強化動物防疫體系建設,提升防控能力的建議(第3061號建議)。經商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作出如下答復。
一、關于進一步強化動物防疫及監管體系建設,實行網格化管理
非洲豬瘟防控涉及到生豬養殖、流通、屠宰加工以及豬肉產品市場銷售、進口、餐廚廢棄物處理等環節,防控工作需要農業農村、市場監管、交通運輸、海關、城市管理、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自非洲豬瘟疫情發生以來,國務院建立部門間聯防聯控機制,及時溝通交流工作進展情況,共享信息,共商防控對策,織牢監管網絡,不留死角,取得積極成效。農業農村部在全國試行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明確按照行政區域、養殖屠宰產業布局以及風險評估情況將全國分為5個大區,分區推動,科學防控,強化生豬調運和屠宰環節監管力度,有效推動各項防控政策措施落實落細。今年以來,共發生非洲豬瘟疫情10起,及時撲殺生豬2128頭,當前全國非洲豬瘟疫情形勢平穩,疫情呈現點狀發生態勢,沒有出現區域性暴發流行,總體可防可控。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強化聯防聯控及分區防控機制建設,構筑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網絡。
二、關于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
2021年,中央財政采取“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安排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68.99億元,農業農村部積極協調財政部門,調整強制免疫和撲殺病種,建立強制免疫和撲殺病種進入退出機制,優化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補助政策;將非洲豬瘟納入強制撲殺補助病種范圍,補助標準提高至1200元/頭;將撲殺補助經費核算和發放周期由1年縮短為半年。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明確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實施補助,要求各地統籌省市縣財政資金足額安排補助經費;要求各地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下達后,市縣財政應在三個月內將補助資金給付到位。同時,中央財政通過部門預算,支持動物防疫應急處置,開展重大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防控檢查、疫苗與防控技術儲備等工作。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根據動物疫病防控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繼續支持做好動物防疫等相關工作。
三、加強獸醫實驗室等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現代科技和物質裝備支撐
2004年起,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全面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支持全國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省級獸醫實驗室)和所有涉農縣的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縣級獸醫實驗室)建設,基本做到符合要求的縣全覆蓋。據統計,2004—2014年,中央財政累計投資95.4億元。2017年,農業農村部同有關部門印發《全國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建設規劃(2017—2025年)》,明確支持地方建設病原學檢測中心(地市級獸醫實驗室)、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等項目。截至目前,中央財政已累計安排資金 9.87億元。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指導地方積極申報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項目,繼續強化獸醫實驗室建設。
四、關于推動動物防疫智能化轉型,對畜禽自出生至銷售全程監控
信息化是動物防疫體系工作力量的“倍增器”,是緩解動物防疫體系人員緊缺局面,提高決策科學性的有效工具。近年來,農業農村部在動物防疫系統信息化建設方面作了大量工作,陸續開發了養殖場直聯直報、屠宰行業管理、飼草統計、生鮮乳收購、獸醫實驗室管理、動物疫病監測報告、獸醫隊伍管理、動物衛生監督、運輸動物車輛備案、販運主體備案、獸藥生產許可、飼料企業備案等數據系統和掌上牧云、牧運通等手機APP,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統計局在國務院和相關部委網站聯合發布涵蓋生產、價格、進出口、成本收益等信息的生豬產品數據,有效實現數據平臺統一化和信息的整合共享。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推動畜牧獸醫信息系統一體化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讓“數據多跑路,數字來說話”,優化動物疫病監測、動物檢疫和監督執法協作機制,推動實現畜牧獸醫工作智能化轉型,實現全程監管。
五、關于穩定基層動物防疫工作隊伍,提高技術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技術水平
2005年,國務院出臺《關于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提出切實加強基層動物防疫機構建設。各地按照該文件要求,逐步建立、完善鄉鎮或區域畜牧獸醫站(動物衛生監督分所)。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深化地方機構改革,明確借鑒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經驗,適應街道、鄉鎮工作特點和便民服務需要,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各地按此要求,逐步將鄉鎮畜牧獸醫站整合到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從改革后運行情況看,各地特別是一些畜牧大縣暴露出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力量薄弱與日益繁重的動物防疫防控工作之間的矛盾。去年以來,農業農村部按照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健全動物防疫體系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體系的要求,不斷推動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今年4月,農業農村部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程參與了對10個省份20個縣的專題調研。
六、關于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長效機制
兩年多的防控實踐證明,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必須不斷健全防控法規制度,完善關鍵措施,強化監督管理,著力構建防控長效機制。一是健全法規制度。修訂實施動物防疫法,明確和強化動物防疫主體責任。修訂發布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不斷規范疫情報告、響應和處置要求。建立部門聯防聯控機制,組建常態化防控工作專班,實施屠宰環節“兩項制度”,全面啟動分區防控試點,健全常態化防控工作機制。二是完善關鍵措施。普及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技術。組織開展包村包場排查,進行重點區域和場點入場采樣監測。引導大型養殖場戶開展非洲豬瘟自檢,落實物理隔離和化學消毒等關鍵防控措施,推進環境非洲豬瘟病源清除。三是強化監督管理。做好產地檢疫和調運監管,實行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管理。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專項整治行動和百日專項打擊行動,進一步規范調運秩序。執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規定,強化生豬死亡報告、定點收集和核實登記等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研發、生產、使用非洲豬瘟疫苗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