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華為7000員工集體辭職事件,在前段時間沸沸揚揚,雞飛狗跳墻。余波震蕩到近鄰東莞,這個城市有著比深圳更龐大的制造業規模,工廠林立,工人數量更是沒有一個準確的官方數字。“華為模仿秀”就在這個“世界工廠”里上演了。根據報道, 2007年11月初,為規避《勞動合同法》中關于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款,東莞某鎮某五金運動用品廠強迫工人一手簽自愿離職書,一手簽新合同,手法與深圳華為如出一轍。工廠的這一做法盡管遭到部分工人拒絕,但仍有1000多名工人被迫簽訂了新合同。反對最為激烈的130多名老員工,工齡均在10年以上,因為不愿簽新合同而被迫離職。但他們拿起了法律武器,準備申請勞動仲裁。華為事件后,《勞動合同法》立法專家組組長常凱以及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先后出來澄清:先辭職后上崗,仍連續計算工齡。這給工廠當頭潑了一瓢冷水,新法中關于“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帶來的勞資紛爭,逐漸平息下去(參考:沈宗南、張京宏《新勞動法實施若干問題研究》,上海世新,2006)。
但勞資矛盾并非就此了結。比上述那場“華為模仿秀”更具東莞特色的事件,正“你方唱罷我登場”,在二OO八年元月一日到來之前盡情表演,欲蓋彌彰。
“我們應該對自己的工人好一點!”2007年11月29日,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龍永圖在東莞厚街舉行的世界鞋業高峰論壇上演講時說。他指出類似東莞這樣的地方,對待工人的態度已經是一個牽涉國際貿易的大問題。
而本文想說的,是新勞動合同法的出臺,是對中小企業規范化特別是在員工待遇和員工福利等方面規范化洗牌的推進,必然從宏觀上促進民族企業的發展。
一、勞資新秩序
在歲末眾多勞資紛爭的亂象中,潛在的困擾與新秩序的形成隱約共存。博弈的天平向勞動者傾斜,一個更為合理規范的勞資新秩序正悄然浮出水面。2007年11月,某人大代表、提出一份《關于立足社會穩定妥善解決<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后勞資爭議熱點問題的建議》,建議有關部門單位結合具體用工情況,擬定行之有效的勞資爭議處理措施,統一處理方式,提前督導用工單位落實應對措施,以妥善解決員工追究用工單位長期侵權的責任問題。
由于此前在相對低端的產業結構中,不規范用工的企業大量存在,對于政府監管部門來說,在明年新法正式實行后,更大的考驗將會來臨。從今年開始,一些過度維權甚至是鉆法律空子的“假維權”事件增多,加深了勞動執法部門的這種憂慮。
在新法實施過程中,肯定不乏有鉆空子的企業或工人。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這是《勞動合同法》立法者明確提出的立法宗旨(參考:沈宗南、張京宏《新勞動法實施若干問題研究》,上海世新,2006)。在這個意義上來說,新法雖然還未實施,但新法的效果正在逐漸體現。新法實行后,雖然在勞資雙方力量對比上,勞動者仍然處于劣勢,但企業違法用工成本無疑將大大增加。這種增加甚至會超出一些企業承受能力的極限,迫使一些企業不得不對此前不規范的用工進行糾正。
二、中小企業規范化洗牌
中小企業主更關心的是:新法實施后,他們還能賺到多少錢?
新法施行后,企業的用人成本將會增加,估計會增加8%以上,而企業的違法成本更是會大大增加。勞動合同法》下的勞資新秩序形成后,整體工資水平無疑會大大超過以前。對于企業來說,無疑就意味著更高的勞動力成本。而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對于一些處于低端行業的企業來說,幾乎是致命的。
對這些低端企業來說,如果繼續違法用工,和政府對抗,和中國法律叫板,是死路一條;如果合法用工,則成本上升劇烈,甚至算下來虧本,還是死(參考:沈宗南、張京宏《新勞動法實施若干問題研究》,上海世新,2006)。勞動合同法最讓低端企業頭痛的是,它提高了用工成本,使得中小企業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如果正規地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那么在一個普通工人身上,每個月要支付起碼2000多元。企業和員工是價值交換的,付這么高的工資,理論上人才必須具備這么高的能力。但現在員工的職業化程度是不夠的。對企業來說,選人就非常困難,選得不好就虧了。有時是虧死的。
在電子、紡織服裝、玩具等行業,面臨的局面也大同小異。電子行業近年頻頻遭受國外的環保壁壘,業界稱利潤率已經下降到5%-30%.紡織服裝業遭遇配額限制,老板們焦頭爛額。玩具行業遭受國外召回事件,頻頻受創,業內稱利潤下降到20%以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加工制造業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了,勞動力成本的再度提高,使得幾大產業同時遭受震蕩。在更低端的物流運輸、快遞、終端零售等行業,更是越來越艱難。
而冷靜地分析的話,《勞動合同法》將如大浪淘沙,再度推動行業的洗牌。《勞動合同法》正是產業升級的一道催化劑。《勞動合同法》立法宗旨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但政府和立法者還有更深遠的考慮,那就是加快國內一些行業產業升級的速度。在這點上,《勞動合同法》立法專家組組長常凱 已經明確解說了。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就目前企業反映出的情況來看,這些都應該是立法者預料中的事情。從長遠來說,只有將這類低利潤企業淘汰出局,用工才會規范,工人收入才會真正增加,勞資關系才能真正和諧。
三、企業如何應對
企業面臨這種情況,有以下幾種前途:
1. 心存僥幸,認為和自己無關,混混就過去了,結果是死路一條;
2. 規范化用工,做好HR人力資源管理規劃和職業規劃,進行合法轉型,適應新法;
3. 采取對抗政府和法律的手段,結果是被滅掉,自取滅亡。
4. 自動關門。
可能有的企業認為筆者危言聳聽,說國家法律有什么了不起,不管就是了。那就這么走下去吧,等到出事情的時候,也許能體會到筆者的良苦用心,但估計到時后悔莫及了。
四、結束語
中國改革開放二三十年來,第一線勞工始終不能得到真正的實惠。改革開放以來,起初老板和員工共同奮斗,一二十年下來,老板房子車子應有盡有,一線勞工始終貧窮。雖然當前不可能再象建國初期那樣來大的政治運動,但這種差距最終會影響整個社會的秩序和穩定,國家必須通過法律進行調整和控制,而這種調整從長遠看來是對整個社會和有產者有利的。任何時候,維持秩序穩定都是第一位的大事。
因此,在新勞動合同法出臺并執行實施的時候,希望相關人員研究新勞動合同法的精神,深刻體會精神,然后決定自己的行動,以正確決策獲得最好結果。
以上幾個方面,是筆者觀點,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但勞資矛盾并非就此了結。比上述那場“華為模仿秀”更具東莞特色的事件,正“你方唱罷我登場”,在二OO八年元月一日到來之前盡情表演,欲蓋彌彰。
“我們應該對自己的工人好一點!”2007年11月29日,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龍永圖在東莞厚街舉行的世界鞋業高峰論壇上演講時說。他指出類似東莞這樣的地方,對待工人的態度已經是一個牽涉國際貿易的大問題。
而本文想說的,是新勞動合同法的出臺,是對中小企業規范化特別是在員工待遇和員工福利等方面規范化洗牌的推進,必然從宏觀上促進民族企業的發展。
一、勞資新秩序
在歲末眾多勞資紛爭的亂象中,潛在的困擾與新秩序的形成隱約共存。博弈的天平向勞動者傾斜,一個更為合理規范的勞資新秩序正悄然浮出水面。2007年11月,某人大代表、提出一份《關于立足社會穩定妥善解決<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后勞資爭議熱點問題的建議》,建議有關部門單位結合具體用工情況,擬定行之有效的勞資爭議處理措施,統一處理方式,提前督導用工單位落實應對措施,以妥善解決員工追究用工單位長期侵權的責任問題。
由于此前在相對低端的產業結構中,不規范用工的企業大量存在,對于政府監管部門來說,在明年新法正式實行后,更大的考驗將會來臨。從今年開始,一些過度維權甚至是鉆法律空子的“假維權”事件增多,加深了勞動執法部門的這種憂慮。
在新法實施過程中,肯定不乏有鉆空子的企業或工人。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這是《勞動合同法》立法者明確提出的立法宗旨(參考:沈宗南、張京宏《新勞動法實施若干問題研究》,上海世新,2006)。在這個意義上來說,新法雖然還未實施,但新法的效果正在逐漸體現。新法實行后,雖然在勞資雙方力量對比上,勞動者仍然處于劣勢,但企業違法用工成本無疑將大大增加。這種增加甚至會超出一些企業承受能力的極限,迫使一些企業不得不對此前不規范的用工進行糾正。
二、中小企業規范化洗牌
中小企業主更關心的是:新法實施后,他們還能賺到多少錢?
新法施行后,企業的用人成本將會增加,估計會增加8%以上,而企業的違法成本更是會大大增加。勞動合同法》下的勞資新秩序形成后,整體工資水平無疑會大大超過以前。對于企業來說,無疑就意味著更高的勞動力成本。而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對于一些處于低端行業的企業來說,幾乎是致命的。
對這些低端企業來說,如果繼續違法用工,和政府對抗,和中國法律叫板,是死路一條;如果合法用工,則成本上升劇烈,甚至算下來虧本,還是死(參考:沈宗南、張京宏《新勞動法實施若干問題研究》,上海世新,2006)。勞動合同法最讓低端企業頭痛的是,它提高了用工成本,使得中小企業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如果正規地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那么在一個普通工人身上,每個月要支付起碼2000多元。企業和員工是價值交換的,付這么高的工資,理論上人才必須具備這么高的能力。但現在員工的職業化程度是不夠的。對企業來說,選人就非常困難,選得不好就虧了。有時是虧死的。
在電子、紡織服裝、玩具等行業,面臨的局面也大同小異。電子行業近年頻頻遭受國外的環保壁壘,業界稱利潤率已經下降到5%-30%.紡織服裝業遭遇配額限制,老板們焦頭爛額。玩具行業遭受國外召回事件,頻頻受創,業內稱利潤下降到20%以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加工制造業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了,勞動力成本的再度提高,使得幾大產業同時遭受震蕩。在更低端的物流運輸、快遞、終端零售等行業,更是越來越艱難。
而冷靜地分析的話,《勞動合同法》將如大浪淘沙,再度推動行業的洗牌。《勞動合同法》正是產業升級的一道催化劑。《勞動合同法》立法宗旨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但政府和立法者還有更深遠的考慮,那就是加快國內一些行業產業升級的速度。在這點上,《勞動合同法》立法專家組組長常凱 已經明確解說了。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就目前企業反映出的情況來看,這些都應該是立法者預料中的事情。從長遠來說,只有將這類低利潤企業淘汰出局,用工才會規范,工人收入才會真正增加,勞資關系才能真正和諧。
三、企業如何應對
企業面臨這種情況,有以下幾種前途:
1. 心存僥幸,認為和自己無關,混混就過去了,結果是死路一條;
2. 規范化用工,做好HR人力資源管理規劃和職業規劃,進行合法轉型,適應新法;
3. 采取對抗政府和法律的手段,結果是被滅掉,自取滅亡。
4. 自動關門。
可能有的企業認為筆者危言聳聽,說國家法律有什么了不起,不管就是了。那就這么走下去吧,等到出事情的時候,也許能體會到筆者的良苦用心,但估計到時后悔莫及了。
四、結束語
中國改革開放二三十年來,第一線勞工始終不能得到真正的實惠。改革開放以來,起初老板和員工共同奮斗,一二十年下來,老板房子車子應有盡有,一線勞工始終貧窮。雖然當前不可能再象建國初期那樣來大的政治運動,但這種差距最終會影響整個社會的秩序和穩定,國家必須通過法律進行調整和控制,而這種調整從長遠看來是對整個社會和有產者有利的。任何時候,維持秩序穩定都是第一位的大事。
因此,在新勞動合同法出臺并執行實施的時候,希望相關人員研究新勞動合同法的精神,深刻體會精神,然后決定自己的行動,以正確決策獲得最好結果。
以上幾個方面,是筆者觀點,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