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漁牧辦發〔2009〕97號
各市、縣(市、區)水產畜牧獸醫局,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
目前,我區2009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已圓滿結束,各市的考生報名材料已送至自治區復審。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近期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09〕45號,見附件1)精神,現就做好近期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做好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查復核工作。前段時間,我局組織各市負責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電腦操作人員對各地報送的考生報名材料及數據信息進行了交叉復核。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考區辦公室考務組)要在前段時間交叉復核的基礎上,組織人員對各市報送的報名材料及數據信息逐一進行復審,嚴把考生報名資格審查關,確保考生報名材料信息真實、準確、一致。凡考生的專業、學歷或職稱等不符合農業部、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規定的,一律不予報考。考生報名資格復審工作應在7月28日前完成。經復審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列表說明原因,逐級向所在報名點反饋。8月5日前,考區辦公室應將審查合格的考生匯總表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時通過軟件報送考生信息。
二、落實考試地點、考場。農業部規定,2009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人數300人以上的市才允許設立考點。經研究決定,我區2009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分別在南寧、柳州、桂林、欽州、玉林、百色、河池等7個市設立考點,其它7個市不設考點,其考生就近到相鄰的市參加考試(見附件2)。考場設置應選擇在承擔過2009年高考的學校,各考點原則上只能在一個學校設置考場。上述7個設為考點的市,應在7月31日前落實具體考試地址(作為考場的具體學校),并將考場地址、名稱及考場設置等詳細情況報我局獸醫醫政藥政處。不設考點的市,要通過各種形式,將2009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點設置安排等情況告知轄區內考生。
三、落實考試試卷存放場所,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設立考點的市的水產畜牧獸醫部門,要嚴格按照農業部《執業獸醫資格考試保密管理規定(試行)》、《2009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規則(試行)》的規定,于8月20日前確定符合保密要求的試卷、答題卡存放場所,并抓緊協調聯系當地保密、公安、信息化管理、衛生等部門,制定執業獸醫資格考試保密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安全保衛方案、衛生防疫措施等,細化考試工作流程,確保考試工作順利實施。
四、及時制作、發放準考證。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要盡快采購用于考生準考證打印等電腦設備,并落實專人,于8月12日前完成準考證的打印制作工作。8月17日前,各市到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領取準考證,8月24日前,各縣(市、區)到所在市領取準考證;9月20日前,各縣(市、區)應將準考證發放到考生手中。考生未在規定時限內領取準考證的,各縣(市、區)水產畜牧獸醫部門應將考生姓名、通知領取記錄等說明材料報所在市水產畜牧獸醫部門,各市匯總后報我局獸醫醫政藥政處。
各地考試考務工作的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