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本地區傳染病發生流行情況,根據此情況選用疫苗。
二、免疫前,一要了解當地是否有疫情,有疫情時盡量不免疫。二要詳細了解被注射動物的品種及健康情況,凡有慢性病、懷孕后期和飼養管理不良地動物不免疫。
三、在使用疫苗前,一是應仔細查閱產品使用手冊與瓶簽是否一致,若不同,禁止使用,并及時與廠方聯系,明確裝量、稀釋液、稀釋度、每頭劑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二是應了解藥品生產日期、失效日期、貯運方法和時間。特別注意是否因高溫、日曬、凍結、霉變、過期等造成疫苗失效。
四、生物制品的貯運溫度要符合說明書要求,嚴防高溫和日曬。特別是凍干苗,必須低溫保存,稀釋后應在4小時內用完。氫氧化鋁膠及油乳劑苗不能凍結,否則將降低效價或失效。
五、注射過程應注意嚴格消毒。注射器應洗凈、煮沸,針頭應逐頭(只)更換。吸藥時,絕不能用已給動物注射過的針頭吸取,可將滅菌針頭插在瓶塞上不取出,裹一專用的酒精棉球專供吸藥用,吸出的藥液不應再回注瓶內。吸藥前,先除去封口的膠蠟,并用70%的酒精棉球消毒,注射部位應剪毛后消毒。免疫弱毒疫苗前后10天內不得對被免疫動物使用抗生素及磺胺類藥物。
六、疫苗使用前應充分搖勻,每次吸苗前再次充分振搖,凍干疫苗加稀釋液后要充分振搖,必須全部溶解后方可使用。有的疫苗免疫后能引起過敏反應,應詳細觀察1~2天,若過敏反應嚴重,應立即以腎上腺素等藥物脫敏。
七、使用抗病血清時應先少量注射,若注射后30分鐘內被免疫動物無過敏反應,才能按規定全群使用。如發生過敏反應,則應及時注射腎上腺素急救。
八、弱毒疫苗一般均具有殘余毒力,能引起一定的免疫反應,正在潛伏期的動物使用后,可能激發病情。在全面開展防疫之前應對每批疫苗進行約30頭(只)動物的安全試驗,并觀察4天,純種動物更應慎重使用,確認安全后,方可全面展開防疫。
九、牛、羊弱毒口蹄疫疫苗嚴禁給豬使用,否則,將引起豬殘廢,造成損失。
十、雛禽、未斷奶幼畜的免疫機制尚不健全,且受母源抗體的影響,此時免疫影響疫苗效力。若必須免疫,應在幼畜斷奶或雛禽4周齡后再進行注射。
十一、疫苗只能防病,不能治病。抗病血清用于病初治療或緊急預防。每種生物藥品只對相應的疫病有效,而對其他的傳染病無效。
十二、免疫時要登記疫苗批號、注射地點、日期和被免疫動物數量,并保存同樣疫苗樣品兩瓶不少于免疫后2個月。如被免疫動物出現不良反應和異常情況,或者對產品有意見,請函告廠方。
(江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