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在購買使用獸藥、飼料和飼料印時,應做到“六識別”、“二查看”。 “六識別” 一要識別產品印:產品印應完整無損,并印有生產企業的注冊商標、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批準文號、審查合格證號、產品說明、出廠日期、有效期、生產企業及廠址等內容。二要識別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的有效期為5年。三要識別獸藥生產企業GMP認證:獸藥生產企業必須通過國家GMP認證。四要識別產品批準文號:產品批準文號的有效期為5年。五要識別產品的有效期:生產企業的獸藥、飼料、飼料印產品都應標有生產時間及產品的有效期。六要識別濃縮飼料生產企業的審查合格證號:濃縮飼料生產企業的審查合格證號的有效期為5年。
“二查看”一要查看經營企業是否有固定門市部,經營規模如何;是否辦理獸藥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二要查看產品備案準入證明: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進入市場銷售前,應按照畜牧投入品屬地管理基本原則,主動到當地縣級以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審查備案,憑主管部門核發的備案準入證明售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