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時反擊 反擊能否成功,就要看提出反擊的時間是否當掌握得準確。反擊只有在對方以“恐怖戰術”來要脅你時方能使用,所以,它也可以說是一種以退為進的防衛戰。湯姆成功的例子,就足以顯示反擊正是所謂的“借力使力”,就是利用對方的力量,再加上自己的力量,發揮“相乘效果”,一舉獲得成功。
其次要注意的是,使用反擊法時,如果對方不認為你是個“言行一致”的人,那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強生相信湯姆是個“說到做到”的人,所以在湯姆尚未正式宣戰前,便作了讓步。情況如果恰巧相反,結果也自然大不相同了。所以,在使用反擊法之前,你必須先行了解,在談判對手眼中,你是否是個言行一致、說到做到的人。
二、攻擊要塞
談判,尤其是有關公務的談判,參加者通常不止一人。在這種“以一對多”或“以多對多”的談判中,最適合采用的,就是“攻擊要塞”。
談判對手不止一人時,實際上握有最后決定權的,不過是其中一人而已。在此,我們姑且稱此人為“對方首腦”,稱其余的談判副將們為“對方組員”。“對方首腦”是我們在談判中需要特別留意的人物,但也不可因此而忽略了“對方組員”的存在。
談判時,有時你無論再怎么努力也無法說服“對方首腦”,在這種情況下,就應該轉移目標,向“對方組員”展開攻勢,讓“對方組員”了解你的主張,憑借由他們來影響“對方首腦”。其過程也許較一般談判辛苦,但是,不論做任何事,最重要的就是要能持之以恒,再接再厲,始能獲得最后的成功。
當你無法說服“對方首腦”時,就要另辟蹊徑,把攻擊的矛頭指向“對方組員”。這正如古時候的攻城掠地一般,只要先拿下城外的要塞,就可以長驅直入了。
攻占城池,要先拿下對城池具有保護作用的要塞,如此一來,就能如入無人之境了。同理,在無法說服時,便應改弦易轍,設法通過“對方組員”來動搖“對方首腦”的立場。
使用“攻擊要塞”戰術時,關鍵在于“有變化地反復說明”。很顯然地,“對方首腦”已經不止一次地聽過了你的主張,而現在,如果要再拿同樣的說詞對“對方組員”展開游說,“對方首腦”自然感覺興味索然。而“對方組員”也一樣,對你一成不變陳述方式,也不可能專心聆聽的。所以,目的雖然相同,但是,在反復說明的過程中,就要特別留意其中的變化性,以免收到反效果。另外應注意的是,縱然你已經認真地說服了“對方組員”,但是,這卻無法保證“對方組員”也會像你認真地說服他們般的去說服“對方首腦”。要是“對方組員”不肯這么做,即使你用盡了全力,“攻擊要塞”戰術還是難奏其效的。
三、“白臉”“黑臉”
有一回,傳奇人物——億萬富翁休斯想購買大批飛機。他計劃購買三十四架,而其中的十一架,更是非到手不可。起先,休斯親自出馬與飛機制造廠商洽談,但卻怎么談都談不攏,最后搞得這位大富翁勃然大怒,拂袖而去。不過,休斯仍舊不死心,便找了一位代理人,幫他出面繼續談判。休斯告訴代理人,只要能買到他最中意的那十一架,他便滿意了。而談判的結果,這位代理人居然把三十四架飛機全部買到手。休斯十分佩服代理人的本事,便問他是怎么做到的。代理人回答:“很簡單,每次談判一陷入僵局,我便問他們— —你們到底是希望和我談呢?還是希望再請休斯本人出面來談?經我這么一問,對方只好乖乖的說——算了算了,一切就照你的意思辦吧!”
要使用“白臉”和“黑臉”的戰術,就需要有兩名談判者,兩名談判者不可以一同出席第一回合的談判。兩人一塊兒出席的話,若是其中一人留給對方不良印象的話,必然會影響其對另一人的觀感,這對第二回合的談判來說,是十分不利的。
第一位出現談判者唱的就是“黑臉”,他的責任,在激起對方“這個人不好惹”、“碰到這種談判的對手真是倒了八輩子霉”的反應。而第二位談判者唱的是“白臉”,也就是扮演“和平天使”的角色,使對方產生“總算松了一口氣”的感覺。就這樣,二者交替出現,輪番上陣,直到談判達到目的為止。
第一個談判者只需要做到使對方產生“真不想再和這種人談下去了”的反感便夠了,不過,這樣的戰術,只能用在對方極欲從談判中獲得協議的場合中。當對方有意借著談判尋求問題的解決時,是不會因對第一個談判者的印象欠佳,而中止談判的。所以,在談判前,你必須先設法控制對方對談判所抱持的態度,如果是“可談可不談”,那么“白臉”與“黑臉”戰術便派不上用場了。
前面已經提過,談判以在自己的地盤上進行較為有利,但是,在使用“白臉”與“黑臉”戰術時,卻反而以在對方的陣營中進行談判為佳。不管第一位上陣的談判者用什么方式向對方“挑戰”,如果談判是在對方的陣營中進行的話,基于一種“反正這兒是我的地盤”的安全感,對方通常不會有過度情緒化的反應。因此,當第二名談判者出現時,他們的態度自然也不至于過份惡劣了。
相反地,若談判是在自己的地盤進行,而對方又被第一位上陣的談判者激怒了的話,便很可能拒絕再度前來,或者干脆提出改換談判地點的要求。一旦談判地點變更,對方便可能因此而擺脫掉上回談判所帶來的不悅,重新振奮起來,以高昂的斗志再度面對你的挑戰。果真如此,那么“白臉”與“黑臉”戰術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
“白臉”與“黑臉”戰術的功效是源自第一位談判者與第二談判者的“聯線作業”上。第二位談判者就是要利用 對方對第一位談判者所產生的不良印象,繼續其“承前啟后”的工作。第一位談判的“表演”若未成功,第二位談判者自然也就沒戲可唱了。
四、“轉折”為先
“不過……”這個“不過”,是經常被使用的一種說話技巧。有一位著名的電視節目主持人在訪問某位特別來賓時,就巧妙地運用了這種技巧。“我想你一定不喜歡被問及有關私生活的情形,不過……”。這個“不過,等于一種警告,警告特別來賓”,“雖然你不喜歡”,“不過我還是要……”。在日常用語中,與“不過”同義的,還有“但是”、“然而”、“雖然如此”等等,以這些轉折詞做為提出質問時的“前導”,會使對方較容易作答,而且又不致引起其反感。
“不過……”具有誘導對方回答問題的作用。前面所說的那位主持人,接著便這么問道:“不過,在電視機前面的觀眾,都熱切地的希望能更進一步的了解有關你私生活的情形,所以……”。被如此一問,特別來賓即使不想回答,也難以拒絕了。
緩和緊張氣氛
在談判時,當問題本身頗為復雜,叫人難以啟口,但卻又非問不可時,通常便得使用“緩動”的技巧。說話的緩動技巧,具有防止對方發怒,使談判得以順利進行的作用。
在談判過程中,我們有時難免會變得情緒化,有時則不得不提出某些涉及人身攻 擊的問題,有時又不可避免地必須與曾是你手下敗將的談判對手再度會面。在這樣的情況下,你應該如何處置呢?□這里舉個例子說明。假設你現在的談判對手,在不久之前,才和你談過一件有關土地買賣的問題,當時對方覺得他所提出的價格非常合理,但事后卻愈想愈不對,愈想愈覺得價格太低,自己吃了個大虧。在這種情況下,當這位談判對手再度與你面對面,討論另一件有關土地買賣的問題時,必然是心不平、氣不和的。所以,不論你開出的價格再怎么合理,對方一定不肯輕易地同意。他之所以不肯同意,并非價格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他已打定了主意,要以更高的價格把土地賣出,以強補上一次的損失。
類似這樣的例子經常發生。所以,當你發現眼前的談判對手對你心存不平時,就不得不慎重處理,小心應付。而化干戈為玉帛的最好方式,便是一開始便誠懇、開門見山地向對方提出解釋,以消除其蓄積于心中的不滿與怨氣,讓一切能重新開始。
也許你可以這么說:“上一次土地買賣的事已經過去了,現在想來,我確實有些抱歉,不過……”。接著便要設法讓對方明白,心中也不再怨恨不平,談判便可以順利地進行了。這就是所謂說話的緩動技巧。
話中插話
“話中插話”的說話緩動技巧,具有改變整個談判情勢的力量。
若男曾承辦過一件已經由法院判定的訴訟案件。但談判雙方對于法院裁決的有效性卻還有所爭議,而經過數次的討論,仍無具體結果。不過,若男已看出對方的信心有了些細微的動搖跡象。
法院判決的有效與否,對談判結果具有重大的影響。因此,雖然對方覺得此一議題已無再談下去的必要,但若男仍舊再三地使用“話中插話”的緩動技巧,努力地把話題拉回判決有效與否的問題上。若男一再告訴對方“雖然我們已就法院判決的問題充分地討論過,再重新提出的話,確實是有些煞風景。不過……”,接著便說明自己對判決的看法。就這樣,一有機會,若男便反復陳述對法院判決的看法。最后,對方的信心終于完全動搖,而反過來接受若男的主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