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檢》概述
自檢是獸藥生產企業按照《獸藥GMP》對本企業的生產和質量管理進行全面檢查,它是獸藥生產企業自主性開展的質量管理活動,是企業提高自身質量管理和保證能力,保證產品穩定控制的重要手段,企業通過開展自檢活動,可以及時掌握生產各環節的實施和質量控制情況,為企業產品改進提供有價值的質量信息。
獸藥生產企業應定期組織自檢,以證實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充分性,使用藥生產過程始終如一得到控制,從而保證產品的安全有效。
第一節 自檢程序
獸藥生產企業應制定自檢工作程序和自檢周期,設立自檢工作組,并定期組織自檢,自檢組應制訂計劃組織實施自檢,自檢結束應形成自檢報告,并提出自檢結論和改進措施。
一、成立自檢小組
(1)自檢小組組長由企業主管質量管理或生產技術管理的負責人擔任。
(2)自檢小組其他成員由質量管理部門、生產技術管理部門、銷售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自檢小組成員應熟悉企業的生產和質量管理過程,應準確掌握《獸藥GMP》要求,有能力對被檢查部門執行《獸藥GMP》情況作出公正,準確判斷。
(4)自檢小組可以固定,也可臨時成立。
二、編制自檢計劃
1. 自檢計劃包括的內容 獸藥生產企業應編制自檢計劃,自檢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自檢范圍、方法、依據。
①自檢范圍應包括企業的人員機構、廠房、設備、文件、生產管理、質量管理、銷售、用戶投訴及產品收回的處理等項目。
②檢查方法可采用現場檢查和抽樣檢查方法。
③自檢依據為《獸藥GMP》及企業的管理制度,各種標準操作規程等。
(2)自檢工作安排,由自檢組長具體分工制訂。
(3)檢查部門及檢查內容,按照分工由自檢人依據《獸藥GMP》編制。
2.加強自檢 獸藥生產企業應每年至少組織全面檢查一次,有以下特殊情況時,根據需要組織開展自檢。
(1) 企業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或關鍵崗位人員、廠房、設備更換時。
(2) 獸藥生產企業實施GMP認證和GMP復查前。
(3) 企業引入新的生產線,新產品或生產工藝,操作有明顯改變時。
(4)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產品有嚴重質量投訴或連續投訴時。
(5) 《獸藥GMP》或適用的法律法規格有重大變化時。
三、實施自檢
獸藥生產企業應按自檢計劃組織實施自檢,檢查要落實到每個生產工序并記錄。檢查按部門開展,內容分三個方面;
1.人員
(1)人員資格。主要檢查關鍵崗位人員配置,即決策管理層和質量管理和生產技術管理部門人員。
(2)人員培訓情況。
2.硬件 包括廠房、設備、儀器、儀表、倉庫等方面。
3.軟件 包括各種管理制度及記錄。
四、形成自檢報告
自檢完成后,自檢小組要根據自檢記錄編制自檢報告,內容包括自檢結果、對所檢內容評價的結論、改進措施和建議等,自檢報告與自檢記錄一并歸檔并交質量或技術管理部門保存。
自檢報告一般分為四部分:
(1) 企業實施《獸藥GMP》總概況。
(2) 描述檢查全過程。
(3) 敘述檢查到的問題。
(4) 總結檢查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五、自檢后實施改進
自檢工作完成后自檢小組應對所檢部門提出整改要求,下發糾正、預防措施通知單并組織抽查,了解整改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改進結果,檢查情況附入自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