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凸現出來:該客戶的銷量是他們企業客戶中最高的,也獲得了最高的返利。然而第二名的銷量只有他的一半,卻也拿到企業最高的返利。自然這個客戶不服氣,銷量相差那么大,待遇卻沒有區別,他認為這說不過去。然而企業沒有重視這個問題,一切按照合同辦,結果傷了客戶的心。
就這樣,客戶關系被破壞。按照合同辦事,企業認為自己沒有錯,一切是事先說好的,怎么說改就改?客戶也有道理,你總是說鼓勵經銷商多賣,好了,做出業績后也沒有看見你有什么區別,說一套做一套,以后誰和你做生意。
其實,客戶也沒有提出什么太過分的要求,就是要企業在對待上有所區分,并不一定要你追加返利,拿走一筆叫企業心疼的錢,如果這個時候銷售人員好好地和他溝通會發現,也許你的客戶正為每天要處理亂七八糟的單據頭痛不已,你只要為他買一臺電腦,派一輛車由營銷部總監鄭重其事地送去,再發給一面年度銷售狀元的錦旗,我想一切都可以搞定。
道理很簡單:客戶做你的產品賺了不少錢,他不會輕易放棄你的產品,他要的也許僅僅是心理上對尊重的渴求。企業這樣做了,也花不了多少錢,其他銷售量小的客戶也不會眼紅,說不定還刺激了客戶之間的競爭:然而,我們的企業往往就會發生這樣的低級錯誤。
丟失客戶幾乎是每一個銷售人員最為痛苦的事情,然而丟失客戶卻老是在我們身邊發生。當你的產品不錯,服務也好,價格適中,你的客戶還是跳槽,那么原因往往出現在客戶關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