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肉種雞育成期的限飼管理
肉種雞品種具有采食能力強、易沉積脂肪、生長發育快、代謝旺盛、各系統發育不一致等特點。如果在育成期任其自由采食,一方面會使飼料消耗過多,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會使雞的體重過大、過肥,造成運動系統、生殖系統與整體發育不協調,使其育成率降低、死淘率增加、母雞產蛋量減少、畸形蛋增多、公雞受精能力差。因此,為防止雞的體重過大、過肥,減少飼料的浪費,協調性成熟與體成熟的一致性,有效控制雞群平均體重,保持良好的體況和均勻度,必須實行限制飼養(即限飼)。
1 限飼方法
限飼一般多采用量的限制,即飼喂營養全價的平衡日糧,在數量上加以限制。而飼料量限制的程度主要依據雞群的平均體重、健康狀況、飼料營養水平和環境因素等條件,按周調整飼料供給量,以滿足父母代種雞本周增重的營養需要。
量的限制主要有3種飼法。
1.1 每日限飼法即每天按本周體重增長所需1 d的飼料量一次性給料,適用于4~7周齡和20周齡以后的雞群。
1.2 隔日限飼法 即每2 d給料1次,按本周體重增長所需2 d的飼料量一次性給料,適用于7~12周齡雞群。
1.3 “
二、五”限飼法 即在每周內給料5 d,停料2 d,飼料量為本周體重增長所需總飼料量的1/5,在給料日一次性給料,適用于15~19周齡的雞群。
限飼方法要依具體情況靈活掌握,不能死搬硬套,限飼時間一般從第2~3周齡開始,開始時飼喂次數要由多次逐漸過渡到1次,不能過急,但也不能拖的時間太長,一般在l~2周內完成。
2 限飼的常規技術管理工作
2.1 分群及密度一般在2O周齡前按公母、大小、強弱等分成若干小群,小群以400-500只為宜,密度為:7~15周齡8~l0只/m ,16周齡后3.6~4.8只/m2。隨時將個別體重過大或過小的雞只挑出,轉群或淘汰處理,以免影響該群雞的均勻度。現在也有采取籠上飼養,提前進行裝籠育成。
2.2 定期稱重精確計算平均體重及均勻度,每周末空腹時進行稱重,隨機抽取全群數量5%~10%的雞,然后再逐只稱重,計算平均體重以便確定下周飼料供給量,并計算雞群體重在(平均體重±15%)范圍內數量占抽樣總數的百分比,即均勻度,育成后期達80%以上為合格雞群。
2.3 提供充足的料位 7~15周齡為料槽式10 em/只,l6周齡后為料桶9個/100只。
2.4 計算飼料供給量 以群為單位,根據飼養指南及上周末稱重情況,確定本周給料量,一般每周增料以3~5 g/只為宜,體重超標應少增料或不增料,但不能減料;對體重低于標準要適量多增料,但不應超10 g/只。
3 限飼的體會
通過對肉種雞的飼養觀察認為,肉種雞在育成期的限飼應主要抓好兩項技術指標,即雞群的平均體重和雞群發育的均勻度,而有效控制這兩項技術指標主要由下列措施來實現。
3.1 平均體重衡量增重情況的主要指標。影響體重除日齡外,還有飼料投給量,雞群數量的準確性,稱重的準確性及抽樣的代表性等因素。
因此育成期稱重是限飼的一項繁瑣而細致的工作,它是衡量限飼效果的重要指標之一,準確的稱重可為計算投料量提供可靠的依據,稱重不準或粗糙所得結果不能真實代表該雞群的實際平均體重,也會造成投料誤差。
3.2 雞群均勻度衡量雞群內個體之間體重差異的重要指標。影響均勻度的因素較多,主要的因素有吃料的位置、上料速度、給料日上料次數,雞群強弱能否及時分群等。
總之,要實現肉種雞育成期的工作目標,就應抓好雞群平均體重和均勻度兩項工作。正確的稱重、準確的計算、標準的投料、充足的料位和快速上料,是完成限飼工作的關鍵,只有這樣做才能正確協調性成熟和體成熟的一致性,保持雞群良好的體況和均勻度,培育健康合格的后備雞群,為更好在產蛋期發揮生產性能提供有力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