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雞育雛期的光照管理制度
育雛期的光照主要是刺激雞的采食量,而光照對雛雞的影響也主要表現在光照時間和光照強度兩個方面。此時容易在光照時間上出現問題。
有些養殖戶不考慮增重,在育雛的前2-3周就給予8小時光照。雛雞本身抗應激能力差,采食量小,再加上育雛期免疫用藥次數多,應激較大,雞群往往達不到標準體重。如果此時光照時間過短,雞群采食時間相應縮短,體重將會嚴重不足,故而弱小雞只增多,死淘率增加。
還有些養殖戶育雛期長期給予20小時以上光照,甚至到60天以后還給予14-16小時的光照。這樣雖然雞群采食時間長,采食量增大,但雞群長期處于疲勞狀態,得不到充分休息,也將影響雛雞的生長發育,進而引起啄羽、啄肛、體質減弱、死淘率升高。
我們在育雛期前3天采用23小時光照,以后根據雛雞體重和體質狀況,靈活掌握遞減光照時間的速度。正常情況下,每周減3小時,直到自然光照或育成期的固定光照。雞群體重較小、體質較弱時,可延緩減光的速度。光照強度一般是:第一周用40瓦燈泡(間距3米,距地面2米高),前3天也可用60—100瓦燈泡。第二周以后可用25瓦燈泡,光強一般每平米3瓦,光照均勻,單個燈泡不超過60瓦,避免引起啄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