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是制約養雞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藥物預防是雞場防疫的重要輔助手段,只有科學合理地用藥,才能避免因盲目用藥使飼養成本上升、病原抗藥性增強、肉蛋產品含有藥物殘留等一系列問題的發生,從而不斷提高養殖效益。養殖戶在投藥時應掌握以下六性:
一、階段性 某些疾病具有特定的易感日齡、發病季節或環境條件,根據這種規律應有針對性地在容易發病的日齡、季節、時機來臨之前開始用藥。例如:防雛雞白痢應于1周齡內開始,防球蟲病應于3周齡以前開始;氣候變化大的季節應注意預防毒形體病和大腸桿菌感染;轉群或接種疫苗前2—3天應喂服維生素類及抗應激藥物等。
二、時效性 用藥時機至關重要,在雞感染疾病的初期用藥較好,若出現明顯癥狀后或疾病流行后才用藥效果則欠佳。為此,要求飼養者隨時掌握雞群健康動態,在發現異常、顯示感染跡象時及時用藥。
三、準確性 目前藥品種類繁多,同類疾病的可選藥物往往有多種,但對于一個特定的雞群來說其效果會不同。做好藥敏試驗再用藥是解決用藥準確性的切實可行的辦法。
四、合理性 使用藥品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操作,包括用法、用量、療程等。如果不是獸醫根據病情有目的地加量使用的話,平時最好不要超量用藥和長期用藥。目前,一些藥物的商品名雖異但有效成分相同,使用時務必查清,以防止隱性超量。規模養雞常采用拌料或飲水方式投藥,用于拌料的藥物必須是細粉沫狀且分級預混的,飲水中摻藥應充分混勻,以防沉淀或漂浮。
五、安全性 應慎用毒性大、副作用過強的藥物,還應注意配伍禁忌。選購藥品務必采取合法渠道,選用正規藥廠生產的各類文字標記(批號、有效成分及含量、生產日期、有效期、性狀、適應癥、用法、用量、副作用及處理辦法、生產廠家、商標等)齊全并相符的產品。
六、經濟性 在有同樣預防效果的情況下,宜選價值低廉又無其他缺點的藥物,用藥絕非“越貴越好”,對于那些用藥效果不明顯或雖可控制疾病但經濟不合算的藥物,應放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