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對所有雞、水禽(鴨、鵝)和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等禽只進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強制免疫。
對進口國有要求且防疫條件好的出口企業,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途的家禽,報經省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實施免疫。
二、免疫程序
規模養殖場可按推薦免疫程序進行免疫,對散養家禽在春秋兩季各實施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對新補欄的家禽要及時補免。
1.種雞、蛋雞免疫
雛雞7~14日齡時,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組二聯活疫苗(rL-H5)進行初免。在3~4周后可再進行一次加強免疫。開產前再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進行強化免疫,以后根據免疫抗體檢測結果,每隔4~6個月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苗免疫一次。
2.商品代肉雞免疫
7~14日齡時,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組二聯活疫苗(rL-H5)初免;2周后,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組二聯活疫苗(rL-H5)加強免疫一次?;蛘撸?~14日齡時,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免疫一次。
3.種鴨、蛋鴨、種鵝、蛋鵝免疫
雛鴨或雛鵝14~21日齡時,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進行初免;間隔3~4周,再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進行一次加強免疫。以后根據免疫抗體檢測結果,每隔4~6個月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免疫一次。
4.商品肉鴨、肉鵝免疫
肉鴨7~10日齡時,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進行一次免疫即可。肉鵝7~10日齡時,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進行初免;3~4周后,再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進行一次加強免疫。
5.散養禽免疫
春、秋兩季用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各進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補免。
6.鵪鶉、鴿子等其他禽類免疫
根據飼養用途,參考雞的相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三、受變異毒株威脅區免疫
寧夏、山西、陜西、河南、河北、山東(含青島)、北京、天津、內蒙古、遼寧(含大連)、江蘇、浙江(含寧波)、上海、安徽使用重組禽流感病毒H5亞型二價滅活疫苗(H5N1,Re-5+Re-4株)或選擇使用禽流感滅活疫苗(H5N1,Re-5株)、禽流感滅活疫苗(H5N1,Re-4株)對雞進行免疫。水禽仍使用禽流感滅活疫苗(H5N1,Re-5株)進行免疫。其他地區根據監測情況,可使用變異毒株疫苗進行免疫,報農業部備案。
四、緊急免疫
發生疫情時,要對受威脅區域的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強化免疫;邊境地區受到境外疫情威脅時,要對距邊境30公里范圍內所有家禽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強化免疫。
五、H5-H9二價滅活疫苗免疫
H5-H9二價滅活疫苗的使用同H5N1亞型禽流感滅活疫苗。
六、使用疫苗種類
禽流感-新城疫重組二聯活疫苗(rL-H5),重組禽流感病毒H5亞型二價滅活疫苗(H5N1,Re-5+Re-4株),禽流感滅活疫苗(H5N1,Re-4株),禽流感滅活疫苗(H5N1,Re-5株),H5-H9二價滅活疫苗。
七、免疫方法
各種疫苗免疫接種方法及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操作。
八、免疫效果監測
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集中監測相結合。各地應對免疫抗體進行及時檢測,農業部將組織兩次全國性免疫效果監測和評價活動。
1.檢測方法
血凝抑制試驗(HI)。
2.免疫效果判定
弱毒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商品代肉雛雞第二次免疫14天后,進行免疫效果監測。雞群免疫抗體轉陽率≥50%判定為合格。
滅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家禽免疫后21天進行免疫效果監測。禽流感抗體血凝抑制試驗(HI)抗體效價≥24判定為合格。
存欄禽群免疫抗體合格率≥70%判定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