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育雛期
育雛期的光照主要是刺激雞的采食量,而光照對雛雞的影響也主要表現在光照時間和光照強度兩個方面。此時容易在光照時間上出現問題。
有些養殖戶不考慮增重,在育雛的前2~3周就給予8小時光照。雛雞本身抗應激能力差,采食量小,再加上育雛期免疫用藥次數多,應激較大,雞群往往達不到標準體重。如果此時光照時間過短,雞群采食時間相應縮短,體重將會嚴重不足,故而弱小雞只增多,死淘率增加。
還有些養殖戶育雛期長期給予20小時以上光照,甚至到60天以后還給予14~16小時的光照。這樣雖然雞群采食時間長,采食量增大,但雞群長期處于疲勞狀態,得不到充分休息,也將影響雛雞的生長發育,進而引起啄羽、啄肛、體質減弱、死淘率升高。
筆者提倡在育雛期前3天采用23小時光照,以后根據雛雞體重和體質狀況,靈活掌握遞減光照時間的速度。正常情況下,每周減3小時,直到自然光照或育成期的固定光照。雞群體重較小、體質較弱時,可延緩減光的速度。光照強度一般是:第一周用40瓦燈泡(間距3米,距地面2米高),前3天也可用60~100瓦燈泡。第二周以后可用25瓦燈泡,光強一般每平米3瓦,光照均勻,單個燈泡不超過60瓦,避免引起啄癖。
二、育成期
開放式雞舍因地區和季節的不同,在育成期沒有也不可能有一個固定的光照時間,因此,養殖戶光照時間上的混亂主要表現在育成期。
一是整個育成期一直采用自然光照,這樣勢必造成以下不良后果:如果此時自然光照逐漸延長,會引起雞群性成熟的提前到來,而體重并未達到開產時的標準,這樣在尚未達到預產期就提前產蛋,蛋重輕,產小蛋的時間長,從而使利潤下降。如果此時自然光照逐漸縮短,將會導致雞群體成熟提前到來,而卵巢尚未充分發育,從而引起開產推遲、飼料浪費、成本上升,同樣使利潤下降。
二是有些養殖戶惟恐雞群達不到上籠體重,育成期光照時間比標準時間長2~3小時,甚至是16小時,這樣勢必縮短了開產前后光照刺激的時間余地。事實證明短時間的光照刺激比不上長時間光照刺激的產蛋效果,甚至推遲開產,高峰期維持時間短,總產蛋量降低。
育成期光照時間必須是科學的、固定的,不能隨意延長或縮短。冬末春初育成自然光照時間逐漸延長,育成期固定光照時間要以18周齡的自然光照時間為準。夏末到秋冬育成,自然光照逐漸縮短,這時的育成期光照以第七周時的自然光照時間為固定光照時間。
整個育成期的光照強度也是應該控制的。夏季外界光照強度太強,應對窗戶進行遮擋,避免陽光直射雞體,引起啄癖和影響生長發育。冬季應防止光強度太弱,保證每平方米有1~3瓦的照度是較理想的。補光時一般采用25瓦燈泡,燈泡間距3米,距地面2米即可。
三、產蛋期
產蛋期要求光照時間固定不變,光照強度不能減弱。主要是在產蛋前光照刺激時容易出現問題。
有的產蛋前一次加光2~3小時,分2~3次就能將光加到16小時。因蛋雞對光照刺激比較敏感,除第一次加光外,每次加光不應超過1小時,如果刺激過度,會造成性成熟較早的雞只卵泡發育異常,雙黃蛋過多,脫肛難產雞只增多,另一部分發育晚的雞只將減少光刺激的機會,卵泡發育受到抑制,會推遲開產,甚至終生不產。
正常情況下,雞群在18周開始進行產蛋前的光刺激,如光照能持續刺激到產蛋高峰效果最好,這時應增加1小時光照或增加至最少13小時光照,每周或每兩周增加15分鐘或30分鐘直至光照時間達到16小時或17小時,以后一直保持光照時間固定不變。光照強度以每平方米5瓦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