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現就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類別
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分為獸醫全科類和水生動物類兩類。兩類考試分別命題組卷,同一時間統一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既可以選擇報考獸醫全科類,也可以選擇報考水生動物類,但報考水生動物類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只能申請注冊從事水生動物疫病防治服務。
二、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
1.具有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和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和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但具有獸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3. 2011年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和水產養殖專業應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
(二)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1. 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考生登錄中國獸醫協會網(www.cvma.org.cn)進行報名。
3.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25日至7月9日。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準備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電子照片(電子照片尺寸為33mm×48mm,寬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過40KB)。
4.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8日至7月29日。現場確認地點由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從地市級獸醫主管部門名單中自主選定。考生現場確認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2份復印件;
(2)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或者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不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獸醫師以上技術職稱的,應當提交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2011年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或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應當提交考生所在學校院系證明1式2份(證明格式可在中國獸醫協會網www.cvma.org.cn下載,已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不提供學校院系證明)。
三、考試繳費標準及方式
考生應根據省級財政、價格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考試費用。收費標準和具體繳費方式由各省(區、市)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向轄區內考生發布。
四、準考證打印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應于9月24日-10月15日登錄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平臺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16日。具體安排為:
試卷一、試卷二:10月16日上午9:00-11:30。
試卷三、試卷四:10月16日下午14:00-16:30。
(二)考試內容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獸醫全科類、水生動物類考試命題范圍分別以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發布的《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獸醫全科類)》和《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水生動物類)》為準。
(三)考試方式
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
(四)考試科目
1.獸醫全科類。分為基礎、臨床、預防和綜合應用四張試卷,總題量400題,總分值400分。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基礎科目。包括動物解剖學、組織學與胚胎學、動物生理學、動物生物化學、獸醫病理學、獸醫藥理學和獸醫法律法規;
試卷二:臨床科目。包括獸醫臨床診斷學、獸醫內科學、獸醫外科與外科手術學、獸醫產科學和中獸醫學;
試卷三:預防科目。包括獸醫微生物與免疫學、獸醫傳染病學、獸醫寄生蟲學和獸醫公共衛生學;
試卷四:綜合應用科目。包括豬、牛、羊、禽、犬、貓、兔、馬、貂、蜂、蠶等動物疫病的臨床診斷和治療。
2.水生動物類。分為基礎、臨床、預防和綜合應用四張試卷,總題量300題,總分值300分。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基礎科目。包括獸醫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水生動物解剖組織及胚胎學、動物生物化學和水生動物生理學。
試卷二:臨床科目。包括水產藥物學、水生動物病理學、水生動物疾病學。
試卷三:預防科目。包括水生動物免疫學、水生動物病原生物學、水產養殖環境學和水生動物公共衛生學。
試卷四:綜合應用科目。包括魚類、貝類、蝦類、蟹類、蛙類、鱉類等水生動物疫病的臨床診斷和治療。
(五)考試紀律
考生報名前應當認真閱讀《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可在中國獸醫協會網www.cvma.org.cn上查閱),并自覺遵守。
六、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評卷工作結束后,考試成績由農業部執業獸醫管理辦公室發布。
根據《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待考試結束后,由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并公布。
通過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由農業部頒發相應類別的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報名時未提交畢業證書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成績合格的,領取執業獸醫資格證書時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
七、考試復習與輔導
考生可根據所報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類別,依據《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獸醫全科類)》或者《2011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水生動物類)》進行復習、備考。農業部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進行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