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農業、農村和農民工作。2004年,在宏觀調控中注重加強農業,實行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保護和調動了農民積極性,農村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局面。糧食生產出現重要轉機,農民收入實現較快增長,農村改革邁出重大步伐,農村社會事業取得新的進展。這對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必須清醒地看到,農業依然是國民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投入不足、基礎脆弱的狀況并沒有改變,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并沒有建立,制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并沒有消除,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明顯滯后的局面并沒有根本改觀,農村改革和發展仍然處在艱難的爬坡和攻堅階段,保持農村發展好勢頭的任務非常艱巨。
2005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切實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繼續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加強農業基礎,繁榮農村經濟,必須繼續采取綜合措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把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切實抓緊抓好。這既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物質基礎,又是促進農民增收的必要條件;既是解決當前農業發展突出矛盾的迫切需要,又是增強農業發展后勁的戰略選擇;既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舉措,又是實現農村社會進步的重要保障。抓住了這個重點,就抓住了農業發展的關鍵;把握了這個環節,就把握了農業現代化的根本;做好了這項工作,就為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要進一步調動農民群眾務農種糧的積極性和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以嚴格保護耕地為基礎,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為重點,以推進科技進步為支撐,以健全服務體系為保障,力爭經過幾年的努力,使農業的物質技術條件明顯改善,土地產出率和勞動生產率明顯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明顯增強。
一、穩定、完善和強化扶持農業發展的政策,進一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一)繼續加大“兩減免、三補貼”等政策實施力度。減免農業稅、取消除煙葉以外的農業特產稅,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對部分地區農民實行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農業和糧食生產采取的重大措施,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意義重大。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變,給農民的實惠不能減少,支農的力度要不斷加大。進一步擴大農業稅免征范圍,加大農業稅減征力度。2005年,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實行免征農業稅試點,在其他地區進一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在牧區開展取消牧業稅試點。國有農墾企業執行與所在地同等的農業稅減免政策。因減免農(牧)業稅而減少的地方財政收入,由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有條件的地方,可自主決定進行農業稅免征試點。繼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進一步加大補貼力度。中央財政繼續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地方財政也要根據當地財力和農業發展實際安排一定的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繼續對短缺的重點糧食品種在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穩定糧食市場價格、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制度和機制。搞好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和市場管理,繼續實行化肥出廠限價政策,通過稅收等手段合理調節化肥進出口,控制農資價格過快上漲,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生產資料等各種坑農害農行為。
(二)切實加強對糧食主產區的支持。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緩解中西部地區特別是糧食主產區縣鄉的財政困難,中央財政要采取有效措施,根據糧食播種面積、產量和商品量等因素,對糧食主產縣通過轉移支付給予獎勵和補助。建立糧食主產區與主銷區之間的利益協調機制,調整中央財政對糧食風險基金的補助比例,并通過其他經濟手段籌集一定資金,支持糧食主產區加強生產能力建設,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提出具體實施方案。
(三)建立穩定增長的支農資金渠道。要下決心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在穩定現有各項農業投入的基礎上,新增財政支出和固定資產投資要切實向農業、農村、農民傾斜,逐步建立穩定的農業投入增長機制。針對當前農田水利設施薄弱、亟待加強的狀況,從2005年起,要在繼續搞好大中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不斷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級財政要在整合有關專項資金的基礎上,從預算內新增財政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資金,設立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對農戶投工投勞開展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予以支持。預算內經常性固定資產投資和國債資金要增加安排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要結合土地開發整理安排一定資金用于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市、縣兩級政府也要切實增加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要盡快立法,把國家的重大支農政策制度化、規范化。
二、堅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提高耕地質量
(四)嚴格保護耕地。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下降、用途不改變,并落實到地塊和農戶。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挖塘養魚、種樹造林或進行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活動。修訂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提高耕地占用稅稅率,嚴格控制減免。搞好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引導農戶和農村集約用地。加強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民宅基地管理,鼓勵農村開展土地整理和村莊整治,推動新辦鄉村工業向鎮區集中,提高農村各類用地的利用率。加快推進農村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
(五)認真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政策。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隨意收回農戶承包地、強迫農戶流轉承包地等問題,各地要對土地二輪承包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并追究責任。要妥善處理土地承包糾紛,及時化解矛盾,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農戶擁有承包地和從事農業生產的權利,尊重和保障外出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自主權。承包經營權流轉和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必須在農戶自愿、有償的前提下依法進行,防止片面追求土地集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盡快制定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
(六)努力培肥地力。中央和省級財政要較大幅度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投入,新增資金主要安排在糧食主產區集中用于中低產田改造,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搞好“沃土工程”建設,增加投入,加大土壤肥力調查和監測工作力度,盡快建立全國耕地質量動態監測和預警系統,為農民科學種田提供指導和服務。改革傳統耕作方法,發展保護性耕作。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推行有機肥綜合利用與無害化處理,引導農民多施農家肥,增加土壤有機質。
三、加強農田水利和生態建設,提高農業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七)加快實施以節水改造為中心的大型灌區續建配套。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要把大型灌區續建配套作為重點,并不斷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搞好田間工程建設,更新改造老化機電設備,完善灌排體系。開展續建配套灌區的末級渠系建設試點。繼續推進節水灌溉示范,在糧食主產區進行規模化建設試點。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快農村水利現代化步伐。水源條件較好的地區要結合重點水利樞紐建設,擴大灌溉面積。干旱缺水地區要積極發展節水旱作農業,繼續建設旱作農業示范區。各地要加強灌溉用水計量,積極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從2005年起,選擇部分地區開展對農民購買節水設備實行補助的試點。繼續搞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抓好地方中型水源、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設。
(八)狠抓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建設田間灌排工程、小型灌區、非灌區抗旱水源工程。加大糧食主產區中低產田鹽堿和漬害治理力度。加快丘陵山區和其他干旱缺水地區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設。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搞好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責任。在堅決按時取消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制度的同時,各地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新機制、新辦法。要嚴格區分加重農民負擔與農民自愿投工投勞改善自己生產生活條件的政策界限,發揚農民自力更生的好傳統,在切實加強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著自愿互利、注重實效、控制標準、嚴格規范的原則,引導農民對直接受益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投工投勞,國家對農民興建小微型水利設施所需材料給予適當補助,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辦法。
(九)堅持不懈搞好生態重點工程建設。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等工程,完善相關政策。退耕還林工作要科學規劃,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穩步推進。要采取有效措施,在退耕還林地區建設好基本口糧田,培育后續產業,切實解決農民的長期生計問題,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抓好防護林體系和農田林網建設,為建設高標準農田營造良好的生態屏障。切實搞好京津風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繼續推進山區綜合開發。進一步加強草原建設和保護,加快實施退牧還草工程,搞好牧區水利建設,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和草原鼠蟲害防治工作。繼續搞好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淤地壩等多種措施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加強南方丘陵紅土區、東北黑土漫崗區和西南石漠化區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切實防治耕地和水污染。
四、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提高農業科技含量
(十)加強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要大幅度增加對農業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元化農業科研投入體系,形成穩定的投入增長機制。要不斷提高國家科技投入用于農業科研的比重,有關重大科技項目和攻關計劃要較大幅度增加農業科研投資的規模。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抓緊建立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加強國家基地的創新能力建設,搞好農業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加快生物技術和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的研究。根據全國農業綜合區劃,在整合現有資源基礎上,依托具有明顯優勢的省級農業科研單位和高等學校,建設區域性的農業科研中心,負責推進區域農業科技創新,開展重大應用技術攻關和試驗研究。加強農業領域的國家實驗室、改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建設,改善農業科研機構設施條件和裝備水平,加快建設國家農業科研高級人才培養基地。
(十一)加大良種良法的推廣力度。繼續實施“種子工程”、“畜禽水產良種工程”,搞好大宗農作物、畜禽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和擴繁推廣。從2005年起,國家設立超級稻推廣項目。擴大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專項補貼規模,優先扶持優質高產、節本增效的組裝集成與配套技術開發。加強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認真組織實施“科技入戶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戶,提高他們的輻射帶動能力。繼續安排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和國外先進農業技術引進資金。
(十二)加快改革農業技術推廣體系。要按照強化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的要求,加大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改革力度。國家的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主要承擔關鍵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農作物病蟲害、動物疫病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驗,農業資源、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水資源管理和防汛抗旱,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等職能。對公益性技術推廣工作,各級財政要在經費上予以保證。同時,積極穩妥地將一般性技術推廣和經營性服務分離出去,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發揮農業院校在農業技術推廣中的作用。積極培育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和農業科技型企業。探索農業技術推廣的新機制和新辦法,對農技推廣項目實行招投標制度,鼓勵各類農技推廣組織、人員及有關企業公平參與申報。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有關部門要抓緊提出加強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五、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發展環境
(十三)加大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要繼續增加農村“六小工程”的投資規模,擴大建設范圍,提高工程質量。在鞏固人畜飲水解困成果的基礎上,高度重視農村飲水安全,解決好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血吸蟲病等地區的飲水安全問題,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規劃。調整公路建設投資結構,加大農村公路建設力度,統籌考慮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標準、質量管理和養護等問題,合理確定農村公路投資補助標準。加快農村能源建設步伐,繼續推進農村沼氣建設,積極發展太陽能、風能等新型潔凈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擴大“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規模和實施范圍,搞好農村電網改造工程的后續建設和經營管理。增加扶貧開發投入,加強貧困地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引導農民治水改土修路,實施整村推進扶貧規劃,完善扶貧開發機制,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十四)加快農產品流通和檢驗檢測設施建設。在繼續搞好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建設的同時,注重發揮期貨市場的引導作用,鼓勵發展現代物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新型業態和流通方式。改造現有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經紀人代理、農產品拍賣、網上交易等方式,增強交易功能。加快建設以冷藏和低溫倉儲運輸為主的農產品冷鏈系統,對農產品倉儲設施建設用地按工業用地對待。重視發揮供銷合作社在農產品流通和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的作用。鼓勵郵政系統開展直接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的連鎖配送業務。加強農業信息化建設。氣象工作要加強對農業的服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加快開通整車運輸鮮活農產品的綠色通道,抓緊落實降低或免交車輛通行費的有關規定,并盡快實現省際互通。積極推進農業標準化。要加強農產品檢驗檢測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進出境檢驗檢疫裝備和檢測技術水平,增強防范和處理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的能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農產品認證認可,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立法。
(十五)加強農業發展的綜合配套體系建設。搞好種養業良種體系、農業科技創新與應用體系、動植物保護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農產品市場信息體系、農業資源與生態保護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等“七大體系”建設。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建設規劃,加強政策引導,明確職責分工,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建設步伐。
六、繼續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競爭力
(十六)進一步抓好糧食生產。要堅持立足國內實現糧食基本自給的方針,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改善品種結構,優化區域布局,著力提高單產,努力保持糧食供求總量大體平衡。穩定和增加糧食播種面積,改革種植制度,提高復種指數。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建設商品糧生產基地,推進優質糧食產業帶建設。加強糧食生產技術、農機、信息和產銷等服務,搞好良種培育和供應,促進糧食生產節本增效。完善和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糧食主銷區和產銷平衡區也要認真抓好糧食生產,保證必要的糧食儲備,維護糧食市場的穩定。
(十七)大力發展特色農業。要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建設農產品產業帶,發展特色農業。各地要立足資源優勢,選擇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場前景的品種作為開發重點,盡快形成有競爭力的產業體系。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專門制定規劃,明確相關政策,加快發展特色農業。建設特色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篩選、繁育優良品種,把傳統生產方式與現代技術結合起來,提升特色農產品的品質和生產水平。加大對特色農產品的保護力度,加快推行原產地等標識制度,維護原產地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整合特色農產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強名牌產品。提高農產品國際競爭力,促進優勢農產品出口,擴大農業對外開放。
(十八)加快發展畜牧業。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必須培育發達的畜牧業。牧區要加快推行圍欄放牧、輪牧休牧等生產方式,搞好飼草料地建設,改良牲畜品種,進一步減輕草場過牧的壓力。農區要充分發揮作物秸稈和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積極發展節糧型畜牧業,提高規模化、集約化飼養水平。通過小額信貸、財政貼息等方式,引導有條件的地方發展養殖小區。要增加投入,支持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和污水無害化處理設施。從2005年起,實施奶牛良種繁育項目補貼。加快建立安全優質高效的飼料生產體系。搞好動物防疫是確保畜牧業穩定發展的根本保障,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要下決心增加投入,加強建設,完善制度,健全體系。要抓緊制定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加快建設重大動物疫病監測預警、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獸藥質量監察和殘留監控、動物防疫技術支撐、動物防疫物質保障等系統。加快重點獸用生物制品生產企業的技術改造。盡快建立健全動物疫病防治隊伍,動物檢疫監督機構的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全額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十九)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大力扶持食品加工業特別是糧食主產區以糧食為主要原料的加工業。糧食主產區要立足本地優勢,以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為突破口,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地區經濟發展。采取財政貼息等方式,支持糧食主產區農產品加工企業進行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建設倉儲設施。盡快完善農產品加工業增值稅政策。按照增值稅轉型改革的統一部署,加快食品等農產品加工業增值稅轉型的步伐。
(二十)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繼續加大對多種所有制、多種經營形式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龍頭企業以多種利益聯結方式,帶動基地和農戶發展。農業銀行和其他國有商業銀行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快改進對龍頭企業的信貸服務,切實解決龍頭企業收購資金緊張的問題。農業發展銀行對符合條件的以糧棉油生產、流通或加工轉化為主業的龍頭企業,可以提供貸款。積極探索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為農戶承貸承還、提供貸款擔保等有效辦法。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對專業合作組織及其所辦加工、流通實體適當減免有關稅費。集體經濟組織要增強實力,搞好服務,同其他專業合作組織一起發揮聯結龍頭企業和農戶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鄉鎮企業要加快結構調整、技術進步和體制創新,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
七、改革和完善農村投融資體制,健全農業投入機制
(二十一)完善農業投資管理體制。進一步放寬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投資領域,采取貼息、補助、稅收等措施,發揮國家農業資金投入的導向作用,鼓勵社會資本積極投資開發農業和建設農村基礎設施。逐步降低中西部地區對涉農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配套比例,不得采取加重農民負擔的方式進行資金配套。繼續加大國家農業資金投入的整合力度,鼓勵以縣為單位,通過規劃引導、統籌安排、明確職責、項目帶動等方式整合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國家投資和補助的鄉村建設項目,要加快實行公示制度,通過招投標、資金跟蹤監督和項目后評估等辦法,確保管好用好資金,保證項目質量。
(二十二)加快農村小型基礎設施產權制度改革。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大改革力度,明晰產權,明確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投資建設和管好農村小型基礎設施的積極性。農戶自建或自用為主的小微型工程,產權歸個人所有,由鄉鎮人民政府核發產權證。對受益戶較多的工程,可組建合作管理組織,國家補助形成的資產歸合作組織所有。對經營性的工程,可組建法人實體,實行企業化運作,也可拍賣給個人經營。對業主開發建設的農村基礎設施,地方人民政府要給予扶持,并規范其收費標準和服務行為。加快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步伐。推進農村小型基礎設施產權制度改革,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維護工程原受益者的合法權益。
(二十三)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和創新。要針對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加快構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體系。抓緊研究制定農村金融總體改革方案。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要在完善治理結構、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支農服務能力等方面取得成效,進一步發揮其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抓緊制定縣域內各金融機構承擔支持“三農”義務的政策措施,明確金融機構在縣及縣以下機構、網點新增存款用于支持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比例。采取有效辦法,引導縣及縣以下吸收的郵政儲蓄資金回流農村。加大政策性金融支農力度,增加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中長期貸款,在完善運行機制基礎上強化農業發展銀行的支農作用,拓寬業務范圍。農業銀行要繼續發揮支持農業、服務農村的作用。培育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農村新辦多種所有制金融機構的準入條件和監管辦法,在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盡快啟動試點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貼近農民和農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業發起的小額信貸組織。加快落實對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實行多種抵押擔保形式的有關規定。擴大農業政策性保險的試點范圍,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開展農業保險業務。
八、提高農村勞動者素質,促進農民和農村社會全面發展
(二十四)全面開展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要結合農業結構調整、發展特色農業和生產實際的需要,開展針對性強、務實有效、通俗易懂的農業科技培訓。農村中學也要加強農業先進實用技術教育。適應產業結構升級和提高競爭力的需要,進一步搞好農民轉業轉崗培訓工作,擴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實施規模,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各級財政要大幅度增加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投入,采取補助、培訓券、報賬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訓的實用性和資金的使用效率。廣泛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的積極性。
(二十五)進一步發展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要落實新增教育、衛生、文化、計劃生育等事業經費主要用于農村的規定,用于縣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到2007年,爭取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都能享受到免書本費、免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要加快實施步伐。堅持以農村為重點的衛生工作方針,積極穩妥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和農村醫療救助工作,實施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加快農村醫療衛生人才培養,提高農村醫療服務水平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加強艾滋病、血吸蟲病等重點疾病的防治工作,推動改水改廁等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治理。搞好農村計劃生育,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抓好“少生快富扶貧工程”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大農村重大文化建設項目實施力度,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農村文化建設。鞏固農村宣傳文化陣地,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切實提高農村廣播電視“村村通”水平,做好送書下鄉、電影放映、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等工作。
九、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
(二十六)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這是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歷史進程中必須長期堅持的一個重大方針。全黨同志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刻認識“三農”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在當前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的好形勢下,要始終保持清醒認識,對農業和農村工作不能有絲毫松懈。要適應我國工業化發展階段和政策趨向的變化,按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要求,切實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放到國民經濟全局中統籌安排,更加自覺地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更加主動地加強農業基礎地位,進一步加大農村改革力度,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力度。
(二十七)進一步加強農村黨建工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要求,深入開展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進一步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加大農村黨員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擴大農村黨員干部遠程教育試點,增強他們為民服務、廉潔自律的意識,轉變作風,提高執行政策、依法辦事、發展經濟、維護穩定的能力,樹立基層干部的良好形象。要關心農村基層干部,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難。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完善村務公開、政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切實維護農民的民主權利。推進農村法制建設,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搞好農業綜合執法。做好新形勢下的農村群眾工作,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關心農村困難群眾生產生活,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搞好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打擊各種犯罪活動。深入推進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引導廣大農民群眾艱苦奮斗、自強不息,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
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意義重大,任務艱巨。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堅定信心,奮力開拓,扎實工作,為全面完成農業和農村工作各項任務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