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確定限飼時間 目前,生產中對蛋雞限制飼養多從9周齡開始,常采用限量法。
2. 定期稱測體重,掌握好給料量限飼開始時,要隨機抽樣30-50只雞稱重并編號,每周或兩周稱重一次,用其平均體重與標準體重比較,10周齡以內的誤差最大允許范圍為±10%,10周齡以后為±5%,超過這個范圍說明體重不符合標準要求,就應適當減少或增加飼料喂量。每次增加或減少的飼料量以5克/只?日為宜,直至達到標準體重。
3.設置足夠的料槽 限飼時必須備足料槽,而且要分布合理,防止弱雞采食太少,雞群饑飽不均,發育不整齊,要求每只雞都要有一定的采食位置,最好留有占雞數1/10左右的余位。
4.限飼前斷喙 限飼前應對母雞斷喙,以防相互啄傷;在雛雞6-10日齡斷喙最佳。
5.限飼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在限飼過程中,如果雞群發病、接種疫苗或轉群時,可暫時停止限飼,待消除影響后再行限飼。
6.應與控制光照相配合 實施限飼時,要與控制光照措施相結合,這樣效果會更好。
7.限飼應以增加總體經濟效益為宗旨 在生產中,不能因限飼而增加產品成本,不能因此而造成過多的死亡或降低產品質量。如雞場的飼養條件不好,育成雞的實際體重比標準體重輕,這種情況下切不可進行限制飼養。
8.籠養育成雞的限飼 籠養育成雞,控制飼養的技術措施比較容易實施,應激反應較小,如果管理正常,可獲得85%甚至更高的均勻度。但由于籠養時雞的運動量減少,應考慮適當降低飼養標準中的能量含量。另外,籠養時采取限飼時間可適當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