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鄭州市的畜禽養殖業由以散戶飼養為主逐步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畜禽規模化養殖比重不斷提高,對于動物疾病采取自行用藥治療的養殖場也不斷增多,為確保獸藥使用的合理規范,減少動物產品的獸藥殘留,確保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各養殖戶在獸藥使用中應嚴格注意以下幾點:
1、從正規渠道購進獸藥。目前市場上假昌偽劣獸藥較多,所以養殖戶在購買獸藥時,應到有《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經營企業采購獸藥,購藥時留心察看所購買的獸藥有無生產許可證號,有無批準文號,產品標簽是否詳細標明名稱、成分、用途、批號、有效期等內容,必要時可上相關網站查詢。不可迷信高檔進口藥,也不可貪圖便宜購買假劣獸藥,藥品包裝不要輕易扔掉,待藥用完后一定時期內無異常再處理,防止造成事故難以追究。
2、加強防疫和飼養管理。在藥物防治的同時,開展消毒防疫、加強飼養管理,采取通風、曬太陽、升降溫、加換墊料、清掃衛生和降低噪音等措施,創造有利于畜禽生長的內外環境,從而增強畜禽對疾病的免疫力和抵抗力,降低疾病的發生率,盡量減少獸藥的使用數量。
3、進行科學診斷對癥下藥。準確診斷是用藥的前提和原則。畜禽感染疾病后,畜主如無把握,要請有經驗的獸醫專業技術人員確診,分析病因,然后針對其是群體發病還是個體發病,是否有傳染性,根據畜別、品種、性別、年齡(日齡)、體重、經濟用途、發病季節等,制定正確的治療方案,確定用藥的品種、劑量、療程和給藥方法。
4、適畜適量適時適法用藥。適畜就是要注意某類畜禽對某些藥物及用法的禁忌, 如草食畜不可長期服用廣譜抗菌素,否則易引起二重感染和維生素缺乏癥的繼發反應;家禽忌用鏈霉素注射,否則易造成休克甚至死亡; 產蛋雞忌用痢特靈、雄激素和抗球蟲類藥物,否則會降低產蛋量甚至停產。適量就是要注意用藥劑量,首次用藥時藥量應大些,以后以維持有效濃度量投給,預防疾病用量一般為治療量的一半,嚴禁超量投藥或長期用藥,在用藥后注意觀察療效,按治療需要適當加以調整,以充分發揮藥物的治療作用。適時就是根據病情確定療程,急性病療程一般為3-4天,癥狀完全消失可停藥,慢性病或疾病預防一般7天為一療程,并視實際情況可用幾療程,但每個療程應間隔3-5天,同時最好幾種藥物交替使用。適法就是按規范的給藥方法給藥, 如肌肉注射時,對注射器和針頭必須消毒,做好病畜禽的保定工作,注射部位應進行剪毛消毒,搖勻藥液,排盡空氣等。
5、自覺遵守停藥期相關規定。養殖戶應遵守《獸藥休藥期規定》,任何藥物均應按規定劑量規定給藥方式使用,并且按休藥期規定的天數停藥。只要有足夠長的停藥期,隨著藥物從體內的不斷排出,所用藥物在動物體內的殘留就不會超標。在停藥期內不得出售和宰殺動物,
6、建立用藥記錄檔案。養殖場使用獸藥時要記錄所使用獸藥的名稱、劑量、用法、療程、用藥開始日期、預計停藥日期、產品批號、獸藥生產企業名稱、處方人、用藥人等書面材料和檔案,實行規范化用藥管理。